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技能光明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 年)〉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为完善公共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加快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我局结合实际,起草了《深圳市光明区人力资源局公共实训基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再次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征求时间为8月11日—8月30日,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3年8月31日(不含)前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和建议:
一、信函方式:请将书面意见邮寄至深圳市光明区人力资源局,并在信封上注明“深圳市光明区人力资源局公共实训基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广场路1号办公楼6楼610(邮编518100),联系人:吴工,0755-21389055。
二、电子邮件方式: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至电子邮箱:rzjjyk@szgm.gov.cn,并在标题注明“深圳市光明区人力资源局公共实训基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光明区人力资源局
2023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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