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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推荐和2020年度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8月11日 10:46:23 发布部门:扬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收藏

   各县(市、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科技新城、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工信局(经发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加快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重要决策部署,根据省工信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认定和2020年度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苏工信中小〔2023313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市2023年度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推荐和2020年度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复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3年度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推荐

(一)推荐范围

经省工信厅认定(备案)的我市创新型中小企业(有效期内)。重点推荐属于1650”产业体系领域的企业。

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推荐条件

1、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2年以上;

22022年研发费用总额不低于100万元,且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3%

32022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上,或近两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

4、按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附件6)评价得分达到60分以上,或满足以下条件中任意一项:

近三年获得过省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三、近三年获得过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五;

近两年研发费用总额均值在1000万元以上;

近两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6000万元以上;

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0强企业组名单。

(三)申报与审核流程

1、企业申报。采取线上填报与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企业按照自愿原则,进入“江苏政务服务网-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旗舰店-认定评价”(https://www.jszwfw.gov.cn/col/col140127/

index.html),在线办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和认定,通过统一身份认证系统登录后,按照申报步骤和要求填报《江苏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书》(附件1)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于910日前完成并提交(9102400时系统将关闭企业填报提交功能)。纸质申报书需由企业通过线上系统直接打印,用普通A3白纸双面骑马钉单独装订并签字盖章,相关纸质佐证材料另行装订成一册。企业须对线上线下报送材料的真实性、一致性和准确性负责。

2、申报初审。各县(市、区)、功能区工信部门对照条件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重点审核企业规模、所属领域、产品核心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产业链配套能力以及有无环境、质量、安全等方面违法记录等。

3、审核认定。省工信厅将按程序组织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等综合性审核后,择优确定认定企业名单。认定结果将在省工信厅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告,有效期为3年。

二、2020年度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

(一)复核条件。2020年度被认定为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包括专精特新产品和制造类、创新类小巨人企业),已纳入“江苏省优质中小企业培育库”并按要求进行年度数据更新且通过县(市、区)工信部门审核。

(二)复核初审。各地工信部门组织符合要求的企业线上填报《江苏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申请书》(附件2和相关佐证材料,并报送有关纸质材料。各地要坚持标准、严格把关,通过现场调研与材料审核相结合的方式,按照认定条件和标准逐一审查、核实后,进行复核初审,提出推荐意见。对于未通过复核的,也需说明原因。

(三)审核公布。省工信厅将组织对各地复核推荐企业进行形式审核,视情进行实地抽查核实,并公布通过复核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为加强政策衔接,在该名单公布前,原2020年度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称号依然有效;在该名单公布后,原称号自动失效,有效期重新计算。

三、有关要求

1、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申报和复核均由企业自愿申请,企业如实填报并提供真实资料,相关申请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2、对于已获批且在有效期内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不再推荐;对于与上述企业存在控股关系(持股或被持股比例超过50%)的企业,以及同一集团内生产相似主导产品企业,不予推荐。

3、各地工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做好政策宣贯解读,组织培育库企业,对照认定标准(附件6),认真指导企业高质量填写申报书、准备充分佐证材料(参照附件5),并按照规定的格式线上提交。落实审核责任,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按程序进行推荐。同时,进一步加强优质企业摸排,动员更多企业入库培育,加快成长为创新型中小企业。

4、各地工信部门于913日前完成线上审核,并将推荐行文和推荐汇总表(附件34,加盖公章)、企业申报书(附件1)、企业复核申请书(附件2各一式两份,报送至市工信局中小企业发展促进处。以上材料电子版(word文档)及企业佐证材料(PDF版)请同步报送至邮箱yzzxjzhc@163.com

联系方式:

扬州市工信局中小企业发展促进处:87868159

宝应县工信局中小企业科:80571910

高邮市工信局中小企业科:84614430

仪征市工信局人才科技科:83432941

江都区工信局技术创新科:86553349

邗江区工信局中小企业科:87869126

广陵区工信局信息化科:82088856

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信局:87962252

生态科技新城经发局:82931035

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经发局:82920336

技术支持:025-5268665613776417911(微信)

附件:

1.江苏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书

2.江苏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申请书

3.2023年度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推荐汇总

4.2020年度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复核申请推荐汇总表

5.需要提供的佐证材料清单

6.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认定标准(江苏省)

附件下载
附件1-6.zip(点击下载)

  扬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8月9日

(责任编辑:LXY)

原文链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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