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为规范民营及中小企业扶持计划的组织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深府〔2022〕31号)、《深圳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府规〔2018〕12号)和《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工信规〔2020〕9号),结合工作实际,我局起草了《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扶持计划操作规程(征求意见稿)》。
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草拟质量,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现就《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扶持计划操作规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2年12月11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6009号绿景NEO大厦B栋10层1003室,联系电话:0755-82977301(邮编518048),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wucj@zxqyj.sz.gov.cn。
特此通告。
附件:1.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扶持计划操作规程(征求意见稿)
2.《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扶持计划操作规程》起草说明
(联系人:吴成蛟,电话:82977301)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11月10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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