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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防范不良中介机构影响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工作的函

发布时间:2023年08月10日 15:22:18 发布部门: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收藏

  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行政主管部门,有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防范不良中介机构影响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工作的函》,省工信厅近期收到有关部门、地市和群众反映,在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工作中,有不良中介机构捏造“包过”“绿色通道”“可以修改专家审核结果”等虚假信息,甚至冒用政府名义举办论坛活动等违规行为。不良中介机构的违规行为,严重破坏了正常的培育工作秩序,引发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各相关企业要提高警惕、防止上当受骗,并应予以坚决抵制。各县(区)工信主管部门要加强中小企业特别是专精特新相关活动的监督管理,对政府部门及事业单位主办的相关活动加强内容审核,对其他单位和企业主办的相关活动加强跟踪监督,会同市场监管等部门坚决制止打击冒用政府名义举办专精特新论坛或对接等活动或对专精特新企业发榜、评选、表彰、授牌、发证等事项,一经发现,绝不姑息,严肃追究相关机构法律责任。要积极受理举报,依法依规处理不良中介机构欺诈、分成等干扰申报秩序、侵害企业权益的行为。

  省、市工信部门在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优质中小企业遴选工作中,一贯秉持公平公正原则,按程序开展评价、认定和推荐,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项目申报事宜,严禁申报单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项目申报,严禁对项目申报收取任何费用。申报专精特新企业只需对照认定标准,如实填报相中介机构协助申报。企业申报没有特殊通道或捷径,不要听信任何正式通知以外的传言。各县(区)工信主管部门要进关信息和提供佐证材料即可,不建议企业通过一步强化辅导培训,继续提供高质量、便捷化的申报咨询服务,消除信息不对称;同时严把申报审核关,严格处理虚假包装、数据造假,拒收任何中介机构代理项目申报材料,杜绝中介机构代理申报项目等行为。

  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8月10日

  (联系人:方广泉,联系电话:2892163)

(责任编辑:LXY)

原文链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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