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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电子信息领域标准大数据公共服务平台”首批试用单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8月10日 15:19:00 发布部门: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收藏

  各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张家港保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标准数字化进程,提高标准化工作效率和水平,帮助企业通过标准化与数字技术融合提升标准化管理效能,我局联合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华东分院引进“电子信息领域标准大数据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现面向全市征集试用单位,试用期半年。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1.在苏的全国和省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单位及工作组召集人所在单位;

  2.我市产业创新集群16个制造业重点细分领域相关企业;

  3.标准化活动较为活跃的企业;

  4.其他有较强标准化需求的单位。

二、平台介绍

  平台汇聚电子信息领域近8000项国家/行业标准,并全部完成结构化、知识化处理,收录29223条ISO标准题录信息、11758条IEC标准题录信息。平台提供标准全要素分类检索,通过检索可查询标准文本内所涉及的图片、表格、公式等内容,并依托知识图谱技术,面向各级标准用户提供连续搜索、知识推荐等服务。同时平台开发了标准智能问答、标准实施监督评价等工具,为企业提供标准智能问答、标准应用情况分析等技术服务,功能介绍详见附件1。

三、报名方式

8月18前

请各市、区市场监管局统一汇总申请表(见附件2),于报至我处。我处将于截止日期后7个工作日内反馈申请结果,并计划于统一组织平台使用培训。

  平台相关问题请联系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华东分院周纯浩,联系方式:18550965019,zhouch@cesi.cn。

  市市场监管局联系人:李净玮,69851115

  邮 箱:bzhglc@scjg.suzhou.gov.cn

四、其他事项

  1.平台试用不收取任何费用。

  2.首批试用单位将获得国家标准库、行业标准库、ISO/IEC标准库的使用权限,且在试用期结束后需要继续使用的享受折扣价优惠;非本批次申请试用的单位将仅开放行业标准库使用权限,且试用期结束后需要继续使用的不享受折扣价优惠。

  3.我局将面向首批试用单位征集典型平台应用案例,对提供优秀案例的单位授予“平台优秀试用单位”,同时电子标准院华东分院将优先组织推荐到电子信息领域相关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组中参与相关工作。

  4.成功申请试用机会但连续1个月不使用的企业将被取消试用资格。

  5.试用单位在使用平台期间产生的所有数据将严格保密。

附件下载
附件1电子信息领域标准大数据公共服务平台介绍.docx
附件下载
附件2平台试用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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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XY)

原文链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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