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科技管理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部署,着力加强科普能力建设,进一步巩固和扩大科普宣传阵地,充分发挥科普场所宣传优势,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提升公民科学素质,营造浓厚创新氛围,现将2023年自治区科普基地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由政府投资建设或由社会力量建设,面向社会公众开放,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具有特定科学技术宣传和教育、传播和普及、培训和服务功能的场馆、设施或场所。主要包括:
(一)场馆类:如科技馆、博物馆、文化馆、青少年活动中心、气象馆、地震馆,陈列馆、天文台(馆、站),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专业(行业、企业)展览馆等。
(二)非场馆类:具有科普展教功能的自然、历史、旅游、休憩、生产等场所,如动植物园、生态旅游区、自然保护区、文化保护地、科技园区、公园等。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开展经常性科普活动的专(兼)职人员队伍和经费保障条件,管理制度健全。
(二)场馆类科普基地须有专用展教场所,用于科普展教活动的室内展厅面积不小于300平方米。有可供观众演示、体验、互动的展品,并定期更新、补充。
(三)非场馆类科普基地须有一定规模、固定用于科普教育展示及活动的室内外场所,其中科普展示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并有开展科普活动所需的演示设施设备等。有较为完善的基地说明牌、解说牌、导览牌等,科普内容科学准确,通俗易懂。
(四)每年向社会公众开放不少于200天、向青少年免费开放或者优惠开放不少于20天。符合相关公共场馆、设施或场所的安全、卫生、消防标准。
(五)能够积极参加科技管理部门组织的“科技活动周”“科普日”等各类科普活动,并结合本单位特点,每年开展线上线下科普活动10次以上。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登录宁夏科技管理信息系统“自治区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科普专项)”模块注册申报,按要求填写申请书。(网址:https://gl.nxinfo.org.cn/lib/default.html)。
(二)申报单位主管部门、市县(区)科技管理部门负责申报项目的网上审核推荐,须对申报单位相关材料严格把关,对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三)自治区科技厅对受理项目进行形式审查,组织专家评审论证,结合实地核查等情况择优支持。
(四)申报单位和相关管理部门请于8月25日前完成申报、审核推荐工作。
业务咨询:创新体系建设处 0951-5020998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0951-5011204
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3年8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原文链接:
免责声明:
本站(华夏泰科)部分信息来源于有关部门官方公示信息,本站进行整理发布,如果信息涉及侵权,请提供权属证明,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
关于发布2024年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才需求目录的公告(第二批)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支持举措助力银发经济发展壮大的通知
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复核通过企业名单的公示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24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关于全国卫生健康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及“白求恩奖章”获得者评选表彰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宁夏回族自治区关于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区战略加强和改进全区博士后工作的通知
关于征求《宁夏回族自治区科研诚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
关于第十三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宁夏赛区)暨第九届“中国银行杯”宁夏创新创业大赛晋级复赛企业名单的公示
TOP
客服
电话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