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发改局(科技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市直有关单位,有关高校、科研院所:
根据《宁德市产学研合作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宁市科〔2021〕31号)有关要求,组织开展2023年度宁德市产学研资助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我市企事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围绕我市新兴产业培育发展、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和实现跨越发展等企业技术需求需要,共同开展重大关键技术攻关、集成示范和成果转化的项目。优先支持与宁德市(含县、市、区)人民政府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项目。
二、申报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二)具有完成项目必备的人才条件和基本技术装备;
(三)具有与项目相关的研究经历和研究积累;
(四)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五)具有完成项目的良好信誉;
(六)项目负责人(一般应是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人员)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用于项目的研究工作,项目原则上应在其法定退休前完成,其同期主持的科技计划项目原则上不超过1项。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企业应具有较强的研发实力,2022年度研发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应达2.5%以上。申报时须提供企业研发经费投入结构明细表或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二)项目必须提交产学研合作协议,包括项目经费筹措和使用分配等。
(三)每个项目申请资助经费额度原则上不超过10万元,鼓励多渠道筹措项目经费。
(四)推荐单位在推荐项目时,应公开征集、认真核实、择优推荐,对失信被执行人申报的项目不予以推荐。
(五)申报项目研发起始时间为2023年10月1日,结束时间一般不超过至2026年10月1日。
(六)申请书相关附件:合作协议书、体现经营收入的企业上年度利润表(加盖企业财务章)或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证书、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或研发经费投入结构明细表(加盖企业单位章或财务章)等。合作协议书内合作双方签字或盖章、落款日期须齐全。
四、其他事项
(一)项目申报推荐截止至2023年9月29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通知、申请书、研发经费投入结构明细表可登录宁德市科技局网站 “通知公告”“相关下载”栏下载(网址:http://kjj.ningde.gov.cn)。
(三)各推荐单位应在申报推荐截止时间前,将推荐函1份、项目申报书及附件材料一式2份报送宁德市科技局成果与技术市场科,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谢伟铭 罗悦芹
联系电话:2823061 2079199
邮 箱:ndkjcgk@sina.com
地址:宁德市东侨开发区清源路2号市科技服务中心大楼1107室
宁德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8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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