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国务院《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进一步推动我市个体工商户转型提升,实现对个体工商户、“个转企”小微企业全周期、全链条扶持,确保《晋中市2023年市场主体提升年行动计划》顺利实现,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市场主体倍增工程的意见》(晋发〔2021〕67号)和省市场监管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倍增质升的若干措施》(晋市监发〔2022〕3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代市政府起草了《晋中市促进个体工商户转型提升发展若干措施》(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jzxyjg@126.com,邮件主题请注明“晋中市促进个体工商户转型提升发展若干措施”。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迎宾西街66号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邮编:0306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晋中市个体工商户转型提升发展若干措施”。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16日。
联系人:张耿郭晴雯
联系电话:0354-3969733、0354-3969765
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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