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国务院批复同意我市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为落实国务院批复精神,进一步推进示范区建设工作,同年3月市政府印发《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可持续发展规划(2017—2030年)及相关方案的通知》(深府〔2018〕27 号),明确了示范区建设主要内容和相关指标。2020年5月,广东省政府第99次常务会暨省推进深圳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领导小组会议召开,会议要求我市根据示范区建设情况,结合当前经济社会形势,实事求是对指标体系作出调整完善。
根据省、市有关精神,我市相关部门对《深圳市可持续发展规划(2017-2030年)》指标体系进行认真研究并提出调整方案(详见附件)。为充分听取民意、汇聚民智,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请以电子邮件等形式反馈意见或建议,并署姓名和联系电话(电子邮件发送至:liuqing@sticmail.sz.gov.cn)。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0年10月26日至2020年11月1日。
特此通知。
深圳市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
创新示范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代章)
2020年10月26日
附件下载:
附件:《深圳市可持续发展规划(2017-2030年)》指标体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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