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及相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实现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进一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我局将开展2023年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凡在我市区域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生产经营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科技创新能力较强的企业均可申报。
二、支持重点
1.围绕我市石油化工、精细化工、新材料、高端智能装备、电子信息、节能环保和现代农业等重点行业,支持企业组建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2.支持在本行业技术领先、产品市场占有率高、科技意识强的重点企业组建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促进企业加快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增强产业竞争力。
三、依托单位应具备条件
1.拥有一支技术水平高、工程化实践经验丰富、结构合理的技术和管理人才队伍。项目负责人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以及组织管理与协调能力。
2.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较强的研发实力,拥有一定数量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技术成果、发明专利或专有技术。
3.基本具备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工艺设备、研发人员及研发场地等基础设施。经充实完善后,具备承担工程技术研究、开发和试验任务的能力。
4.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有筹措资金的能力和信誉。
5.初步形成技术创新机制,具有市场意识强、敢于创新、科学管理水平较高的领导班子,有完善的组织机构和管理队伍,具备成为独立核算实体的能力和条件。
四、相关要求
1.申报时间:2023年8月9日—2023年9月9日
2.申报方式:2023年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采用网上申报的方式,申报单位需登录盘锦政务服务网(http://zwfw.panjin.gov.cn)注册法人用户账号,登录后选择盘锦市科技局—县(市、区)级企业研发中心认定—下载申报书电子版—上传加盖公章申报书纸质扫描件。
3.企业申报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必须经上级科技管理部门同意方可网上填报,各县区、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负责初审、汇总形成推荐文件,于2023年9月9日前将推荐文件及汇总表报送市科技局计划科。
联系人:程新
联系电话:0427-2812375
盘锦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8月9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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