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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8月08日 17:50:44 发布部门:佛山市科学技术局 收藏

  各区科学技术局(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粤科函产字〔2023〕1087号)文件要求,请各区局、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开展2023年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各单位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8日17:00;区局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3日17:00;市科技局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5日17:00。

  二、有关要求

  (一)符合申报通知(附件1)、省工程中心管理办法(附件3)要求的单位,通过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申报(网址:http://pro.gdstc.gd.gov.cn)。经专家评审后,择优认定。本次申报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二)请各区局、各有关单位按照文件精神开展组织申报工作,加强相关政策的宣传解读和申报指导,强化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提高申报质量,确保上报材料符合文件要求。对于形式审查不合格的,不予受理。

  (三)申报过程中遇到有关问题可登录网上咨询知识库进行查询和交流:http://www.gdetrc.net(见下图)。

  (四)企业、科研院所、医院只能申报1个工程中心,已建有工程中心的单位原则上不再受理申报;高等院校在未建有工程中心的专业类可申报1个(重点支持我省“双十”产业集群发展需要的领域方向),有主动撤销或合并工程中心的高等院校可多申报1个。申报单位原则上已建有市(区)级科研平台。

  (五)填报信息时,统一使用工程中心名称作为项目名称,工程中心名称应为“广东省+研究领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不按照规范命名的将不能通过形式审查。

  (六)科技管理部门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代理申报事项,申报单位应自主申报。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并提供真实性承诺函(模板在申报系统中下载)。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单位,一经发现并查实,将取消其申报资格并列入科研诚信不良信用记录。

  (七)申报工作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020-83163264、83163464

  阳光政务平台技术咨询电话:020-83163338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83997298

  申报交流QQ群:875038567、909138076

  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82340845

  南海区科学技术局:86399259

  顺德区科学技术局:22835314

  高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88663030

  三水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87736621

附件下载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pdf(点击下载)
附件下载
2023年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指引.pdf(点击下载)

  3.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8月7日

(责任编辑:LXY)

原文链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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