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霍林郭勒高新区管委会: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自治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评价情况的通报》(内政办字【2023】26号)文件要求,为支持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霍林郭勒高新区的整改工作,经研究决定对我市上述两家自治区级高新区的整改工作给予支持,现就征集自治区高新区科技创新领域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征集范围。本次项目征集范围为: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霍林郭勒高新区的科技创新领域的公共服务平台项目。
二、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霍林郭勒高新区管委会要逐字逐句地研究透彻自治区内政办字【2023】26号通报文件精神,针对本地区当前最迫切需要解决的科技创新领域存在的共性问题,提出高新区科技创新领域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思路和举措,并凝练成项目形式进行申报。
三、由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霍林郭勒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凝练和推荐项目,并对所推荐项目的真实性负责。每个高新区可以推荐不多于5个科技创新领域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并对推荐项目按照重要性进行排序。请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霍林郭勒高新区管委会于2023年8月21日前,将本高新区科技创新领域公共服务平台项目推荐函以正式文件报送至通辽市科技局战略规划科(市行政中心1号楼923室),并附项目纸质申报书一式7份,有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同时报送。组织申报:市科技局战略规划科仇玉敏8835398;业务咨询:市科技局高新技术科田庚强 白嘎力8835391。
此通知
2023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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