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工信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大数据产业发展示范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发函〔2023〕187号)要求,现组织开展我省大数据示范项目征集工作。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按照工信部通知要求,湖南推荐项目数量不超过10个。各市州工信局负责组织申报,不分配申报名额,重点推荐全省“数字新基建”标志性项目企业申报,省工信厅根据要求择优推荐。
二、本次申报采取网上填报的方式。因工信部申报系统更新,网上申报时间推迟到2023年9月1日—9月15日,请各申报主体提前准备申报材料,并在网上申报期间登录“大数据产业发展示范申报系统”(https://www.bdcases.org.cn)完成注册和申报材料上传。
三、申报主体对申报项目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各推荐市州工信局对申报项目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四、申报主体完成系统申报后,将项目申报书(加盖公章)送至所在市州工信局,各市州工信局于9月15日前将项目汇总表(附件2)和项目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一份)邮寄至省工信厅人工智能与数字产业处,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及电话:陈可旺 0731-88955549
邮寄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收件人:陈可旺 18817105610)
电子邮箱:hngxtrgznc@163.com
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大数据产业发展示范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发函〔2023〕187号)
2.2023年大数据产业发展示范项目市州汇总表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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