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信局、开发区经发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工信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按照省工信厅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2023年第三批
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大申报评价组织力度。市工信局对全年创新型中小企业培育目标任务进行分配(见附件3),请各县紧盯时间节点和目标任务,认真组织辖区内优质企业积极申报,确保本次申报完成年度任务量的80%以上;省工信厅通知明确,第二批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荐数量将与各市创新型中小企业完成率保持一定比例,请各县在积极动员企业申报的基础上,认真做好政策解读和资料申报辅导工作,尽量减少企业申报工作量;因天气等特殊原因,暂不能提交纸质版的,可先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上填报。
二、认真核实申报否决条件。请各单位对企业申报资料进行审核,申报表格各项要素填报准确真实,尤其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提供的产品(服务)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近三年发生过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均不得推荐。
三、按时进行网上评价审核和材料报送。2023年第三批河北省创新型中小企业务必于8月16日前完成网上自评和审核,将创新型中小企业推荐报告、推荐企业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和企业评价申报书(一式两份)报市工信局。
联系电话: 3101633
保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