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产业新城管委会,各镇(街道)经济发展办,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3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文件以及相关加计扣除新政策,更好地协助税务部门落实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现将2023年第二批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项目技术鉴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申报企业需登录“佛山扶持通”平台的“创享易”模块(网址:)进行技术鉴定的申报,本次技术鉴定无需付费和提交纸质材料。
二、申报时间
第二批鉴定申报时间:2023年8月2日—8月25日(24:00截止),逾期申报不再受理。
三、其他事项
(一)企业自愿参加本批次鉴定的,项目承担单位须是在本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组织,具有实施研发必备的场地、人才和技术装备等条件,有比较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
(二)企业承担的省部级(含)以上的科研项目,以及以前年度已鉴定的跨年度研发项目,不再需要鉴定。
(三)其他事项详见附件。
四、联系方式
市级申报咨询联系电话:2280922622809224
区级申报咨询联系电话:88663168
区经科促局高新合作交流股:88669696
佛山市研发费加计扣除技术鉴定QQ群:
423712757(一群)438595079(二群)
456595462(三群)496230760(四群)
佛山市高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2023年8月7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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