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深圳经济特区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科普工作,为优质科普成果建立展示平台,促进相互交流和学习,深圳市科协组织开展第四届深圳科普成果展示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名称
第四届深圳科普成果展示大赛。
二、参赛事项
(一)参赛项目
参赛项目包括科普活动和科普作品两类:
1.科普活动类是指通过线上或线下面向市民、青少年举办的科普讲座、科普展览、科普竞赛、科普剧等项目。
2.科普作品类是指科普类影视、图书、平面艺术作品、文学作品以及各种科普展品、产品等项目。
已获往届深圳科普成果展示大赛一、二、三等奖的项目不能再报名参加本届大赛。
(二)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在深圳市内已实施完成。
(三)参赛对象
从事科普工作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个人均可报名参赛。参赛者应是参赛项目的主办(或承办)方或拥有参赛项目的知识产权。
三、报名
本次大赛不收取任何费用,请参赛者在2023年8月25日下午18:00前将报名表(见附件)word版和盖章(或签字)扫描件、参赛项目PPT(或视频等形式)、参赛者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等打包发送至组委会邮箱szkp0755@163.com。
四、项目评选
项目评选分为初审和决赛两个环节:
(一)初审
市科协根据需要组织专家对参赛者提交的参赛项目进行初审,按照两类项目报名总量分别选取一定数量的优秀项目进入决赛。
(二)决赛
决赛分为网络投票和专家评审两个环节,其中网络投票分数占10%,专家评审打分占90%。
专家评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环节,由参赛者结合PPT、视频或实物等形式对参赛项目从组织、亮点、特色以及实效等方面进行现场介绍和展示(控制在10分钟以内),评审专家根据评审细则进行打分。
五、奖项设置
大赛按科普活动类和科普作品类项目分设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若干,对获奖者给予表彰;另设优秀组织奖若干,对积极组织参加大赛并且成绩优异的单位进行表扬。
深圳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3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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