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市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的引导和激励作用,贯彻《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纲要(2021-2035年)》,推动“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落地落实,进一步提升我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依据《邯郸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邯财行〔2022〕22号),现将申报2022年度知识产权专项补助、奖励资金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及程序
(一)申报方式
项目申报必须报送加盖公章的纸质材料,各类支持项目申报对应的具体条件和所需材料详见《2022年度知识产权专项补助、奖励资金申报指南》。
(二)申报程序
符合支持方向的项目申报主体,按照属地原则,向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申报。由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初审后,以县(市、区)为单位交到市市场监管局对应处室审核。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对各申报单位报送的材料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进行风险提示和指导,并同时向市市场监管局反映。
二、申报时限及要求
(一)申报时限
即日起至2023年8月18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要求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严格按照《邯郸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认真组织做好2022年度市级知识产权专项补助、奖励资金的申报工作,要求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把好审核关,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未尽事宜请与邯郸市市场监管局对应处室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
张永山 8066138 知识产权保护处
王 静 3015809 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
刘永志 3012330 知识产权管理处
邯郸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4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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