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新蒲新区和遵义高新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遵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遵义市“十四五”科技创新发展规划》要求,进一步加大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稳步提升遵义市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市科技与大数据局拟对2022年有研发投入的相关企业开展研发投入后补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
申请研发投入后补助的企业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遵义市行政区域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模以上企业;
(二)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企业应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要求,对研发支出进行规范的会计核算;
(三)申报并享受当年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
(四)按要求开展研发项目、研发经费管理;
(五)企业未发生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无涉税、涉统违法违规行为。
二、申报材料
各有关企业于2023年8月8日前按要求报送以下相关材料:
(一)填写《遵义市企业研发项目汇总表》;
(二)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在线打印的上一年度《企业科技项目情况表》(107-1)和《企业科技活动及相关情况表》(107-2)选择R&D投入增量奖补企业准备两个年度有关资料;
(三)最末级科目余额表(研发支出费用化及资本化明细);
(四)研发项目立项书(包含:项目名称、研发目的和内容、项目拟解决的关键技术、成果形式、参与人员、计划工作进度、预算经费投入等主要内容);
(五)结项验收研究成果佐证资料,跨期项目应提供阶段性研究成果佐证资料;
(六)企业研发创新激励情况佐证资料(主要包括:企业内部研发创新激励制度,企业对技术、财务、统计人员的激励奖励情况,企业参与相关辅导培训服务情况,企业领导亲自部署企业研发投入工作情况)。
三、材料要求
(一)第1-6项资料需各相关企业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电子档,报送至相应的属地科技管理部门;
(二)各县(市、区)、新蒲新区和遵义高新区科技管理部门将辖区内企业的相关申报材料汇总后,于2023年8月10日前报送至市科技与大数据局发展高新科。
四、后续事项说明
(一)市科技与大数据局组织专家对上述材料进行评估,请务必如实填写报送;
(二)请企业联系人保持电话畅通,我们将适时通知会议评估具体时间与地点。会议评估需企业技术、财务、统计等相关负责人到现场答疑,专家对企业所报送材料仍有疑问的,将实地查阅资料;
(三)此次评估秉持自愿原则,自愿参加评估的企业需按要求报送相关材料,并对申报材料做脱密处理,确保涉密信息安全。请各县(市、区)、新蒲新区和遵义高新区科技管理部门组织本辖区内相关企业做好材料报送工作,并在规定期限内送达,逾期不予受理;
(四)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市科技与大数据局发展高新科(27616569)。
2023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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