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科教兴国战略,促进科技自立自强,强化科技创新人才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根据《昆明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办法》(昆科规〔2023〕2号),为做好2023年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重点
按照“四个面向”要求,围绕昆明经济社会重点产业、重点领域和科技创新中心建设重点任务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发挥院士专家及其团队的领军作用和资源优势,搭建科技创新合作平台,加强产学研结合和协同创新及跨界融合,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研制新装备、开发新产品、培育新品种、推广新模式,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和实用技术推广应用,培养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
二、 资格条件
申报单位及拟合作建站院士专家应符合《昆明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办法》中所规定的相关要求和资格条件。
三、 申报流程
(一)系统流程
1.申报单位登录昆明市科技局官方网站(/kjj.km.gov.cn/),在昆明市科技协同创新平台(/www.kmsti.net.cn/)页面点击进入“昆明市科技对外合作公共服务系统” 进行申报;
2. 申报单位提交申报后,经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推荐、市科技局审查后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咨询评估,并组成专家组进行现场考查,提出专家咨询意见和改进完善建议;
3. 工作站办公室根据专家咨询评估、现场考查结果结合产业发展实际需要提出拟认定建议名单,报领导小组审批后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4. 对部分重点领域的院士专家工作站,积极探索省市联合共建。
(二)申报材料
1.《昆明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申请书》;
2.附件材料:
(1)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等相关材料;
(2)院士专家证书及身份证扫描件;
(3)院士专家出具的建站确认函;
(4)《申请书》主要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
(5)其他相关材料。
四、 申报时间
申报受理时间:2023年8月8日9:00-8月25日17:00。
五、 相关事项
(一)申报单位需对照《昆明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办法》规定的相关规定进行申报,与院士专家认真梳理研究内容并填报《申请书》,准备好申报所需的相关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对申报单位的资质、科研情况和生产经营状况进行审核,提出推荐意见。
(三)对在申报认定过程中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取消其认定资格,并按规定列入科研信用记录。
(四)涉密项目不通过网络申报,按保密程序向市科技局科技合作处提交有关材料。
(五)原则上每家单位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院士专家工作站。
六、 咨询服务
1、 昆明市科技局科技合作处:0871-63169832
2、 技术服务咨询:0871-63149061
3、 系统服务及科技身份证注册操作:0871-68301728
昆明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8月4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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