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经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经研究,宜宾市2023年度综合工程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中评委)评审工作于7月启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及对象
市中评委负责全市机械工程、材料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白酒工程、轻纺化工等五个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各县(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承担辖区内综合工程职称评审工作,若今年未组建或不具备组建综合工程职称评审委员会条件的县(区),应由各县(区)人社局审查批准并出具委托评审证明函,委托市中评委开展评审。
二、申报条件
按照《四川省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经信规〔2022〕7号)和职称评审有关要求,申报人应按照职称层级逐级申报职称评审。
(一)申报技术员职称的人员:
1. 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
2. 具备大学专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3. 熟悉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4. 具有完成一般技术辅助性工作的实际能力。
(二)申报助理工程师职称的人员:
1. 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
2. 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3. 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相近相关工程技术工作满2年;或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相近相关工程技术工作满2年。
4. 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相近相关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或技工院校全日制中级工班毕业,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相近相关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
5. 获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
6. 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7. 具有独立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处理本专业范围内一般性技术难题。
8. 具有指导技术员工作的能力。
9. 在专业技术工作中,能够较好地运用新技术、新工艺,对前沿知识有一定的掌握。
(三)申报工程师职称的人员:
1. 具备博士学位。
2. 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相近相关工程技术工作满2年。
3. 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相近相关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或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相近相关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
4. 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相近相关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或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相近相关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
5. 获得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3年。
6. 熟练掌握并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技术标准和规程,了解本专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
7. 具有独立承担较复杂工程项目的工作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较复杂的工程问题。
8. 具有一定的技术研究能力,能够撰写为解决复杂技术问题的研究成果或技术报告。
9. 具有指导助理工程师工作的能力。
10. 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业绩、成果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生产、技术管理部门
①有从事生产、技术管理工作的实践经验,负责推广的应用新技术,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②研究开发新工艺、新结构、新技术、新产品一项以上,成果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2)研究、规划、设计部门
①解决设计、生产中疑难技术问题,取得较好效果,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可。
②在研究、设计、实施等方面取得一定成绩,或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不受学历、资历、层级限制,破格申报评审工程师,需要提供依据材料。
1. 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三等奖以上奖项、或四川省专利奖三等奖2项以上奖项。
2. 作为主研人员,获得本专业工程技术方面发明专利1项以上,经推广应用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创造税收500万元以上。
3. 获得国家级技能竞赛奖牌,或四川省技术能手,或担任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
4. 主持省级2项以上的科研项目(课题),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累计实现税收100万元以上。
三、申报材料
申报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报材料。由本人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http://www.ybrc128.com/exam/20923/685_1.html下载),表格中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学历、论文、获奖、社会评价等都需提交证明材料,提交单位审核,并由本单位汇总填写《宜宾市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人员名册》(见附件4)。
(二)业绩材料。
1. 单位综合推荐意见:内容包括任期内的政治思想、工作态度、专业能力、任现职以来的主要专业技术职务及业绩和贡献等。要求重点说明任现职以来的主要工作业绩以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等,提出对申报人员明确的推荐意见,单位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
2. 任现职以来个人业务工作总结1份(限800字左右)。
(三)其他资料。
1. 最高学历证书、初级资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须经用人单位进行审查签章)。
2. 获奖证书及其它主要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
3. 任现职期间,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第25号令)和《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贯彻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6〕20号)要求,结合专业技术工作实际需要,需提供任现职以来上一年度的公需科目培训合格证或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复印件1份。(公需科目授课地址:宜宾市翠屏区商业街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培训部,联系电话:8247298。)
4. 事业单位人员申报评审中级职务任职资格应结合岗位管理工作,需提供相应年限受聘担任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证明材料1份;企业人员及事业单位临聘人员申报评审中级职称应提供现任相应年限专业技术职务受聘文件或合同复印件1份。
(四)材料装订。对照《综合工程类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申报材料目录》(见附件1),逐项装订评审资料,其中:①《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1份单独装订成册,其余材料按目录顺序装订成1册。②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评审结束后退还,其余材料评审后一律销毁,不再保留、退还,请各单位通知本人自留原件。③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红章。评审材料袋应保持整洁,封面上应贴《综合工程类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申报材料目录》,并清晰标明申报者的单位、姓名、专业类别、电话号码等。
四、具体要求
(一)资格预审。
1. 市属各企事业单位(含三江新区所属单位)初级、中级专技人员申报材料分别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三江新区人才人事局)审核同意后,报送市中评委审查。其中,中级专技人员申报材料经市中评委审查汇总后,统一报市人社局复审;初级专技人员申报名册报市人社局备案。
2. 暂未设置综合工程类中(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的县(区),可委托市中评委评审。县(区)的中级、初级申报材料由单位审核,各县(区)经信、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后,由县(区)人社局出具委托函,报市中评委。
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上要有市级、县(区)主管部门及人社局(三江新区人才人事局)的签章,并提供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后再报送市中评委。
(二)经评委会评审通过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作为评审资格确认的重要基础材料,各汇总上报部门或个人应及时来领取归档。评审结束后2个月内请参评人员所属单位派员到市中评委领取返还材料,逾期不领将不再保存。
(三)材料集中审核报送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9月22日(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各单位派专人进行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未按规定时间报送、评审材料不全、材料装订未达到规定要求、有关材料复印件未加盖审核部门红章的,不予受理。
五、其他事项
(一)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申报技术职称。
(二)对职称计算机和外语不作统一要求(需单位出具不作要求证明),确因专业技术工作性质或履行岗位职责需要的,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
(三)参加评审人员需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
(四)计算任职资格截止时间:2023年7月31日。
(五)按《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评审收费标准为中级职称每人次140元(另答辩费60元/人次);初级职称每人次100元。报送材料时一并交纳。
联系人:曾艳、何际刚,联系电话:2339075,
地 址:酒都路中段59号4楼410室。
附件:1. 综合工程类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申报材料目录
2. 综合工程(机械工程、电子信息工程、轻纺化工、
材料工程、白酒工程)中级职称评审专业目录
3. 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4. 宜宾市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人员
名册
宜宾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7月31日
原文链接:
免责声明:
本站(华夏泰科)部分信息来源于有关部门官方公示信息,本站进行整理发布,如果信息涉及侵权,请提供权属证明,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
TOP
客服
电话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