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苏州工业园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经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版)》(苏园科〔2023〕21号)等文件精神,经申报单位申请、园区科协初审、专家组评审、园区科技创新委员会党组会审议等程序,拟对2023年度科普专项资金申报单位相关项目进行奖补,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4日至8月10日,为期7天。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均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写明自己的真实姓名、单位、联系地址和电话等;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要加盖单位公章。原则上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苏州工业园区科协 0512-66681622
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创新委员会
苏州工业园区科学技术协会
2023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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