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智能制造试点示范行动的通知》(工信厅联通装函〔2023〕212号,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有意向申报的企业按通知要求于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线上申报,材料具体编写要求可参考《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附件2)、《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揭榜任务》(附件3)。纸质申报书(附件4)应与网上填报内容一致,并于2023年9月4日前,同相关附件胶装成册(一式肆份),报送至厦门市智能制造产业协会,同时将推荐汇总表(附件5,word版)同步发送至邮箱:xmznzz@163.com。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市相关部门组织项目评审,在推荐名额内,择优推荐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国务院国资委(科技创新局)。
联 系 人:林跃宗 2896869
涂清红 15160089322
周碧瑶 15160070611
叶 颖 13616055601
技术支持单位: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 汪俊龙 13996177996
王金生 18811348791
收件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枋湖南路163号永建顶尚一号楼904单元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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