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2023年度南山区各适岗培训、企业新型学徒制、岗前培训、以工代训相关企业、机构、平台: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市人力资源保障局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专项整治部署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我省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专项整治全面排查和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23〕194号)和《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我市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专项整治全面排查和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区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全面排查和自查自纠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范围和对象
(一)排查范围:2019年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以来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活动、鉴定评价机构及其开展的鉴定评价活动。
(二)排查对象: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的各类培训机构(包括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企业、行业协会学会等)以及使用的相关线上培训平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各类技能人才评价机构(包括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评价机构、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机构)。
二、排查内容
(一)是否存在培训机构虚假骗取补贴资金的情形;
(二)是否存在低效无效培训的情形,如培训机构培训项目脱离就业导向,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市场急需紧缺、新职业新技术、劳动者就业创业和岗位技能提升需求存在偏差;培训对象、岗位与培训职业(工种)需求不符等培训针对性不强;组织人员参加“兴趣式培训”、拼凑人数“滥竽充数”式培训等低效培训;
(三)是否存在评价机构滥发证书扰乱培训的问题;
(四)是否存在主管部门侵占挪用补贴资金的问题;
(五)是否存在超标准或范围发放培训补贴资金;
(六)是否存在公职人员违规谋利、利益输送等违规违纪问题;
(七)是否存在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培训管理制度不健全、师资力量不足、固定场地及教学设施不达标等问题;
(八)是否存在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违规合作办学,委托代培、备案代训、转包、分包培训项目问题;
(九)是否存在培训机构未按培训方案或计划组织教学擅自改变教学内容、压缩培训学时、实操实训流于形式等问题;
(十)是否存在培训管理档案资料不全、缺乏相应视频或过程记录问题;
(十一)是否存在培训管理档案资料造假、伪造学员名册、虚列培训人数、虚造教学内容、编造上课记录、虚构考勤档案、提交虚假申报材料等问题;
(十二)是否存在利用线上培训平台开展的培训中培训时间安排不合理、连续学习时间过长、学习时间重叠等问题;是否存在以刷课方式开展虚假线上培训、篡改后台数据、线上学习记录造假等情形。
三、工作安排
(一)全面自查。2019-2023年度各适岗培训、企业新型学徒制、岗前培训、以工代训相关企业、机构、平台要全面梳理2019年以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各项目,对其中参训人员和上课记录、培训内容和视频、培训和教学档案、申领培训补贴的材料、线上培训平台的实名验证、人脸识别、过程拍照等材料、学习真实性等进行再核查,主动查找发现问题,并主动汇报自查中发现的问题。
(二)实地检查。8月-12月间,南山区人力资源局将成立工作小组,工作小组将适时对2019-2023年度各适岗培训、企业新型学徒制、岗前培训、以工代训相关企业、机构、平台开展的自查自纠工作,以及是否存在“排查内容”所述情况开展实地检查。
(三)问题整改。2019-2023年度各适岗培训、企业新型学徒制、岗前培训、以工代训相关企业、机构、平台要就自查发现的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剖析问题原因,制订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并加强整改,着力解决问题。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专项整治全面排查和自查自纠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开展自查,积极配合检查,确保全面排查和自查自纠工作顺利进行。对自查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排查,严肃及时做好整改和处置工作。
(二)各单位要形成自查工作报告、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并于2023年8月23日前发送至rzjzjk@szns.gov.cn。其中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要结合实际进行动态更新,每月8日、23日前将最新整改情况发送至rzjzjk@szns.gov.cn。
南山区人力资源局
2023年8月3日
原文链接:
免责声明:
本站(华夏泰科)部分信息来源于有关部门官方公示信息,本站进行整理发布,如果信息涉及侵权,请提供权属证明,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
TOP
客服
电话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