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经信局: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六批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和第一批、第二批、第四批复核工作的通知》(工信厅政法函〔2023〕199号)要求,为做好我省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推荐及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六批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推荐工作
1. 基本条件。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需从已认定省级工业设计中心中择优推荐申报。申报企业应满足《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工信部政法〔2023〕93号)规定的基本条件。
2. 申报流程。企业提出申请,各市经信局择优推荐,我厅在收到推荐名单后分配申报账号。申报企业通过国家工业设计中心管理系统(网址:www.id-center.org.cn)登陆账号后在线填报所需信息。填写的内容和材料格式应符合《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要求。
3. 报送时间。请各市经信局组织申报企业于2023年8月20日前完成在线提交,并在线打印申报材料(一式一份,纸质材料与线上申报材料需一致),与推荐文件一并报送我厅(产业政策处),我厅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按要求择优推荐10家至工业和信息化部。
二、第一批、第二批、第四批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复核工作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业设计中心等七家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需参加本年度复核。请合肥市、马鞍山市、亳州市经信局分别负责通知。复核材料填报方式、报送时间等要求与申报第六批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一致。
三、有关事项
开展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是引导工业设计创新发展、提升制造业设计能力的重要措施。今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了新修订的《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对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的认定标准、评价指标等做了修改。请各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照新修订的管理办法,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做好申报推荐工作。
联系人: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产业政策处 付娜;联系电话:0551-62871132。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023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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