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支持机器人产业发展若 干措施的通知》(冀政办字〔2023〕31 号) ,河北产业投资引导 基金有限公司发起设立 20 亿元河北省机器人产业基金,重点投向 机器人、智能制造以及人工智能领域。为加快基金投资运作,在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的指导下,现 面向全国公开征集遴选河北省机器人产业基金子基金及储备项 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河北省机器人产业基金介绍
河北省机器人产业基金总规模 20 亿元,由河北产业投资引导 基金有限公司牵头组建,存续期 8 年, 以母子基金架构运行,基 金可通过设立子基金对外投资,也可直接对外投资。基金坚持“以 投促创、以投促产、以投促建、以投促引”原则,计划通过 20 亿 元母基金,吸引撬动 80 亿元以上社会资本,形成 100 亿元以上规 模的基金群,助推河北省机器人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 子基金申请条件
(一)申请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实缴注册资本(实缴出资)不低于 5000 万元人民币。
(二)管理机构
1.资质要求
管理机构原则上应完成中基协基金管理人登记。
2.募资能力要求
管理机构具有较强的募资能力,负责募集的社会出资部分的 50%已有潜在出资人,并能够提供出资承诺函等材料。
3.管理能力要求
管理机构应有较强的基金管理经验,熟悉机器人产业现状和 发展趋势,并在机器人及智能制造领域具有一定的项目储备;应 有健全的投资管理和风险控制流程、规范的项目遴选机制和投资 决策机制,能够有效开展投后管理工作,并为被投资企业提供管 理咨询等增值服务。
4.管理团队要求
管理机构应配备专属且稳定的管理团队,且团队已取得良好 的经营业绩。高级管理人员须具备基金从业资格,至少有 3 名具 备 5 年以上股权投资管理工作经验的专职高级管理人员,彼此之 间有 3 年以上的合作经历,管理团队承诺团队关键人在基金运作 期间不中途退出。管理机构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应无行政主管机关 或司法机关处罚的不良记录。核心管理团队须提供至少 3 个机器 人及先进制造领域成功案例的相关材料。
5.管理业绩要求
累计实际管理的私募基金产品不少于 5 支,累计管理规模不 低于 20 亿元 (以基协备案为准)。管理机构或核心成员累计已投
资项目中: 已退出的项目数量不低于 5 个,累计已退出项目的平 均收益率不低于 50%。拥有较强的行业研究能力,拥有丰富的机 器人及先进制造领域项目储备资源。
6.出资要求
管理机构应认缴不低于子基金总规模 1%的出资额,其关联方 在子基金中有出资的,可降低至 0.5%,具体比例在子基金章程或 协议中约定。
(三)子基金
1.规模和期限要求
子基金应注册在河北省内,规模原则上不低于 5 亿元。子基 金存续期原则上不超过 8 年,并设定明确的投资期和退出期。
2.引导基金出资比例
机器人基金对单只子基金出资比例最高不超过子基金总规模 的 30%,且不能成为第一大出资方。子基金中河北省、市、县各 级政府引导基金合计出资比例不超过该子基金认缴总规模的 50%。
3.运营管理要求
子基金应有明确的存续期限、募资计划、投资领域、投资策 略、决策机制、风控措施、退出方式、管理费提取比例和收益分 配机制等,有必要的储备项目和首期拟投项目。子基金在基金方 案批复 3 个月内应完成工商注册并启动基金备案工作,对于违反 相关情况的, 机器人基金有权要求强制退出。
4.返投及招商引资
子基金投向河北省内企业的比例不低于子基金总规模的 60%。 在子基金存续期内, 以下情形可将子基金及其管理机构投资于河 北省以外的被投企业的投资额计算为子基金投资于在河北省注册 登记企业的投资金额,具体包括:
( 1 ) 子基金投资的河北以外的被投企业注册地迁往河北,或 被河北注册登记企业收购(限于控股型收购)的情形;
(2)子基金投资的在河北以外的被投企业通过设立子公司形 式将主要生产研发基地落户河北 (子公司资产须不低于子基金对 该企业的对应投资金额)的情形。
5.投资领域及投资限制
子基金投资于机器人及智能制造领域的资金额不低于子基金 可投资金总额的 60%。按照《河北产业投资基金投资负面清单》 子基金不得从事以下业务:
( 1 ) 名股实债变相增加政府债务的行为;
( 2 ) 进行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对外投资;
( 3 ) 投资二级市场股票交易、期货、房地产、证券投资基金、 评级 AAA 级以下的企业债、信托产品、非保本型理财产品、保险 计划及金融衍生品;
( 4 ) 投资于不符合国家及河北省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的项 目;
( 5 ) 投资于不符合国家及河北省土地使用政策、生态环境保 护政策、总量控制目标、市场准入标准的项目;
( 6 ) 向任何第三方提供赞助、捐赠;
(7)吸收或变相吸收存款,或向第三方提供贷款和资金拆借;
( 8 ) 从事融资担保以外的担保、抵押、委托贷款等业务;
( 9 ) 发行信托或集合理财产品募集资金;
( 10 ) 其他国家法律法规禁止从事的业务。
三、 储备项目征集
建立河北省机器人产业基金储备项目库,面向社会征集河北 省内优质机器人企业和项目, 以及省外有意在冀投资的机器人领 域相关企业和项目。河北省机器人产业基金可采用直接投资和向 其他子基金推荐等方式,在依法依规和风险可控的情况下,对入 库项目给予优先支持。基金投资领域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机器人核心装置及零部件: MEMS 传感器、高性能传感器、 多功能传感器等高端新型传感器;工业互联网、可编程逻辑控制 器,流程自动化、工厂自动化及轨道交通等智能控制系统;数字 化、智能化、网络化仪表,检测分析仪器,精密科学仪器等高端 仪器仪表;高精度高可靠性制动装置等精密传动装置,精密减速 器、伺服控制器、液气密元件及系统等智能制造基础零部件等。
2.机器人及智能制造装备:高档数控机床;工业机器人,包 括多关节机器人、并联机器人、协作机器人、搬运机器人、仓储 机器人等;特种机器人,包括应急救援机器人、极限作业机器人、 军事应用机器人等;服务机器人,包括公共服务机器人、医疗服 务机器人、家用服务机器人等;增材制造等智能制造核心装备和
系统集成产品等。
3.人工智能:围绕 AIGC、决策智能、 自然语言处理、行为识 别、AI 底层技术、AI 软件框架模型和硬件技术、产业数字化转型、 数字产业化升级等领域重点投资生成式 AI、机器翻译、AI 基础设 施云计算及边缘计算、VR 虚拟现实、AR 增强现实、MR 混合现实、 人工智能场景化应用 (智能制造、智能金融、智能交通、智能政务) 等应用行业具备核心软硬件技术能力及产业深度落地能力的研发 型企业和硬科技创新企业。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符合条件且有意向 申请设立子基金的应聘机构,请在 2023 年 8 月 31 日前,向河北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提交《子基金申 请书》等申报材料,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1。有意成为河北省机器 人产业基金储备项目的企业,请在 2023 年 9 月 30 日前, 向上述 单位提交《储备项目推荐表》,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2。逾期将不 予受理。
申报纸质材料请按照 A4 纸张格式装订成册密封报送,一式五 份(一份正本, 四份副本) ,其中正本必须注明 “正本”字样, 正、副本内容必须保持一致,副本可以用复印件。并将电子版发 送至电子邮箱:hebeicyjj@163.com。若正本和副本、电子版本不 符,以正本为准。
联系人:
范玉雯 河北产业投引导基金 0311-66631228/15130076698
薛珂璇 河北产业投引导基金 0311-66631229/18810725358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西三庄街 19 号
邮编: 050000
五、申请说明
(一) 申请人应当据实报送有关材料,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 应聘机构,将取消其资格。
(二)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三) 本公告仅是一种邀请行为,并不构成法律上的契约。 河北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将组织面谈、尽职调查、评审等 程序来确定最终应聘机构和入库名单。
(四) 河北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对上述相关事项拥有 最终解释权。
特此公告。
河北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
2023 年 7 月 25 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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