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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8月02日 17:01:16 发布部门:重庆市知识产权局 收藏

  各区县(自治县)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有关工作部署,2022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印发《关于组织开展专利产品备案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运字〔2022〕985号),提出采取备案和认定“两步走”的方式,备案认定一批知识产权竞争力较强的专利密集型产品,同时部署启动专利产品备案工作。近期,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发布《关于开展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运字〔2023〕584号),决定在前期专利产品备案的基础上,自2023年起启动并逐年开展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工作。现就我市组织开展2023年度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市专利产品备案情况

  截至2023年7月31日,全市开展专利产品备案企事业单位186家,备案专利产品458件,备案产品上年度销售额856亿元,备案产品年度出口额85亿元。

  二、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程序

  (一)备案申报。参加2023年度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的企业,应于8月15日之前通过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试点平台(以下称“试点平台”,网址:www.zlcp.org.cn)提交专利产品备案申报(备案条件及流程详见附件2)。参加本次认定的产品备案信息应为2022年度数据信息。已完成备案但信息为2021年及以前的产品,须将产品信息更新至2022年,重新提交备案申报。

  (二)备案审核。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导试点平台对申报备案的产品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予以备案。审核工作于2023年8月31日截止,逾期未完成备案审核的产品不参加本次认定。

  (三)产品认定。2023年度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对象为2023年8月31日前,在试点平台经审核通过完成备案的全部专利产品。国家知识产权局通过试点平台对完成备案的专利产品进行认定,无需备案单位另行申请。评价基准参照《企业专利密集型产品评价方法》(T/PPAC402-2022),满足条件的,认定为2023年度专利密集型产品。

  二、工作要求

  (一)强化政策支持。市知识产权局将发挥政策集成效应,把专利产品备案工作融入国家和市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评选及推荐、中国专利奖项推荐和重庆专利奖评选、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立项与结题、企业技术创新专利导航项目补助等政策实施。各区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有条件的制定出台相关配套扶持政策,推动区内企业持续开展专利产品备案和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工作,有效提高本区域专利运用工作水平。

  (二)加强组织发动。各区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强化部门协同,积极组织发动,尽快推动各级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国有科技型骨干企业等重点市场主体选择专利价值贡献突出的专利产品开展备案,2023年8月15日前实现各地优势产业和重点企业应备尽备,有力保障2023年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工作。

  (三)加强督促考核。下一步,我局将把专利产品备案和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情况纳入区县年度工作绩效考核指标,建立专利产品备案、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指标统计与通报制度,为客观评价专利支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提供基础数据支持。

附件下载
1.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运字〔2023〕584号).docx
附件下载
专利产品备案条件及流程.docx(点击下载)

  重庆市知识产权局

  2023年8月1日

  (联系人:运用促进处 雷老师、张老师;联系电话:67521202、67612599;备案认定平台联系电话:010-62153721   )

(责任编辑:LXY)

原文链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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