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3年安徽省企业研发中心建设认定工作的通知》(皖科基地秘〔2023〕239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流程
请申报单位登录安徽省科技厅网站,进入“安徽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安徽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安徽省企业研发中心”,按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并上传相关附件。系统填报起始时间:2023年7月31日8:00,关闭时间:2023年8月18日24:00,逾期不予以受理。
二、相关要求
1.请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按照通知要求,积极摸排符合条件企业,加强培训宣传,重点在企业研发投入、研发人员、场地设备、自主知识产权、财务运行情况、是否重复建设省级创新平台、有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等进行审核把关。
2.请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于8月18日下班前出具推荐函,正式认定的研发中心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材料(装订成册,一式3份,封面加盖依托单位和归口管理单位公章)于省厅正式发文后3日内统一报送至市科技局高新科。
三、联系方式
宣城市科技局高新科:3022909
宣城市科技局
2023年7月25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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