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大力实施科技引领工程,强化我市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提升我市原始创新能力和关键核心供给能力,根据《江门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基础研究试验发展试行细则>的通知》(江科〔2021〕92号)的规定,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江门市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重点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项目以自愿申报为原则,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按照《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要求提交申报材料,经审核、推荐、评审、公示等程序后择优立项扶持。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须满足《申报指南》中有关要求,如实填写有关申报材料。
(二)各县(市、区)、各市直单位推荐申报数原则上不超过8项。有以下情形之一不得进行申报或通过资格审查:
1.申报单位须对项目进行查重分析,国家、省、市科技部门已立项支持的,或者国内已开展过相应研究的且研究水平比较成熟的项目不再立项支持。
2.同一项目不得通过变换项目名称或变换申报单位等方式多头或重复申报。
3.项目组前 3 名成员(含项目负责人)存在科研失信行为、有逾期未验收的项目,或在研市级科技研发类项目(平台类、普惠性政策类、后补助类项目除外)超过2项(含2项)的不得申报。
4.在安全生产、环保、科研等领域有失信行为的单位不得申报,存在其他违背法律法规、伦理道德的项目不得申报。
三、申报流程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纸质申报”的方式。
1.网上申报。
申报单位须在通知要求的时间内,通过江门市惠企利民服务平台(网址:https://jht.jiangmen.gov.cn/#/home)在线填报并提交申报材料(含申报书、可行性报告及证明材料)至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或市直主管单位(具体参考附件3操作指引)。
2.资格审核。
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或市直主管单位、市科技局依次通过网上系统对申报材料进行齐全性及真实性审核、科研诚信资格审查等。
3.纸质申报。
市科技局网上审核通过后,申报单位打印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二份)装订后签字盖章,提交至所在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由所在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出具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后,连同推荐函(详见附件2)报送至市科技局。市直单位的材料(申报材料和推荐函)直接报送市科技局。
四、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8日17:00时。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和市有关单位网上审核提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5日17:00时。纸质申报材料及推荐函报送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2日17:00时。
五、其他要求
为严格规范实施江门市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重点项目,请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和市直有关单位根据申报要求,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核把关、择优推荐,并根据实际需要开展现场核实工作,未经审核推荐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江门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7月26日
(联系人:陈嘉奇,黄平权0750-8228509;江惠通平台技术咨询:0750-3501712 政务邮箱:kjjcxyjhk@jiangme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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