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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3年苏州工业园区会展业引导资金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7月31日 16:22:31 发布部门: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平台 收藏

  一、申请条件

  凡申报会展业引导资金的单位和项目,必须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项目申报单位必须是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或社会组织,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合法合规经营。

  2、项目申报单位须为会展主办单位或者承办单位其中一方,不得多方共同申报。

  3、项目申报及实施单位近两年内无严重失信行为。

  4、对同一企业在当年度举办同一主题的会展项目,按就高不重复原则办理。

  5、国际展会指境外法人、组织、个人或受其委托的境内分支机构、组织、个人举办的展会。

  6、园区展览淡季为每年1-2月及7-8月。在淡季举办的展览符合以上扶持条件的,在原有补贴额的基础上最高上浮30%兑现。

  7、本项目中新增指的是2022年对比2021年,其他发生额是对2022年发生的数据进行申报,落户奖励针对的是2022年1月1日后新注册企业。

  二、申报类别

第一条鼓励主办方落户
第二条鼓励主办方做大做强
第三条展览支持 活力提升类展
产业促进类展
品牌影响力展
国际展览认证项目
第四条会议支持 品牌会议
产业促进会议
规模型会议
(国际大会及会议协会)认证
第五条会展产业创新支持 支持载体办展
支持策展型办公
支持会展创新

  三、申报流程

  2023年8月20日前

  (一)本次申报采取不见面申报方式,具体申报方式为:请于登录“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官网(http://sme.sipac.gov.cn)—企业用户登录—用户空间—专题平台入口—业务征集平台,选择“2023年苏州工业园区会展业引导资金申报”点击报名进入填报页面下载并按照要求上传相关附件,点击报名进入填报页面下载并上传相关附件。

  (二)联系方式:

  企业发展服务中心:67068000、67061013、67068037

  园区商务局:6668 0928

  园区会展协会; 62867752

  技术支持:4008696086

(责任编辑:LXY)

原文链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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