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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促进北京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7月31日 11:37:59 发布部门: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收藏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北京市知识产权强国示范城市建设纲要(2021—2035年)》(京发〔2022〕15号),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发〔2019〕34号)、《关于加大金融支持科创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京金融〔2020〕7号)、《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行动方案(2021--2023年)》(国知发运字〔2021〕17号)精神,进一步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普及度和普惠面,促进北京市创新型中小微企业发展,有力支撑实体经济发展,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北京市版权局、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和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联合制定了《关于促进北京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现予以印发,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北京市版权局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

  2023年4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促进北京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北京市知识产权强国示范城市建设纲要(2021—2035年)》(京发〔2022〕15号),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发〔2019〕34号)、《关于加大金融支持科创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京金融〔2020〕7号)、《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行动方案(2021--2023年)》(国知发运字〔2021〕17号)精神,进一步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普及度和普惠面,促进北京市创新型中小微企业发展,有力支撑实体经济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建立协同推进工作机制

  建立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相关主管部门的协调联动和综合服务机制,加强数据共享,形成工作合力。加快知识产权质押登记手续办理,围绕打通知识产权评估、担保、保险、登记、贷款等各个环节,研究制定和完善市、区两级政策支持体系,确保有关政策切实高效落地;规范知识产权质押的工作流程;提供快速便捷的质押知识产权的法律状态、著录项目变更等信息查询通道。

  二、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产品与服务创新

  鼓励知识产权评估、担保、保险、贷款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全环节的各类机构加快发展相关业务,探索市场主导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新模式,重点推动银行扩大金融产品和服务供给。推动银行进一步建立健全适应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特点的授信尽职免责机制和内部考核管理模式。鼓励相关金融机构与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中关村示范区各分园区管理机构合作,探索开发和推广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相关的新产品和新服务,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规模。将商业银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开展情况纳入北京地区中资银行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

  三、打造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快速通道

  依托北京市贷款服务中心进一步优化知识产权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参与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相关工作,汇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全环节在内的各类相关机构服务资源,探索构建“贷前有辅导,贷时有选择,贷中有监测,贷后有补贴”的知识产权金融全链条服务体系,实现“一站式”服务。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质押登记办理质量和效率,建立知识产权质押登记“服务专员”制度,专人全程指导办理登记。对于符合要求的专利、商标质押登记申请,在北京市窗口以线下方式提交的缩短至3个工作日办结,线上方式提交的1个工作日办结;鼓励金融机构对于符合要求且已办结的版权质押登记贷款申请,进一步优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流程,提高审贷效率。

  四、降低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成本

  支持重点领域创新型中小微企业利用知识产权实现融资。对于符合条件并获得银行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企业给予一定比例的贴息支持。鼓励服务机构为银行、担保、保险等金融机构提供公允的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服务,企业在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过程中产生的评估费、担保费及其他新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综合成本费用,按照一定比例进行补贴。

  五、探索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机制

  对于银行、担保、保险、知识产权专业机构等单独或组合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且贷款发生不良的,按照本金中银行、担保、保险、知识产权专业机构各自承担风险部分按一定比例对相关机构进行风险补偿。若担保或保险机构已购买再担保或再保险等分散风险产品,需将已分散风险部分资金从代偿或赔付计算基数中扣除。

  六、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质物处置流转体系

  依托北京知识产权交易中心,建设完善知识产权质物处置平台,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质物市场化处置机制。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对质物进行转移转化,进一步丰富交易拍卖、质权转股权等知识产权质物处置形式和渠道,促进知识产权市场化配置与交易流转。

  七、推广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精准服务

  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数据共享,提供便捷的企业知识产权信息查询渠道,进一步完善政府与金融机构间质押企业白名单双向推送机制,加强与银行间知识产权质押数据信息互通。多部门合作,推动银行、担保机构、知识产权运营机构及知识产权分析机构等共同探索更加精准有效的企业知识产权综合价值评估体系。鼓励金融机构使用以知识产权信息为核心指标的分析工具,并应用到创新产品或服务中。加强对融资企业的跟踪调查和统计监测,建立企业满意度与金融机构产品改进的良性互动机制,促进金融机构完善和创新相关产品服务。

  八、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专项对接和宣传推广

  组织金融机构走进各区及中关村示范区各分园区开展宣传培训、沙龙和路演等活动,进一步加大政策宣讲、融资产品推介等工作力度,提升服务内涵和对接实效。充分发挥“互联网+”优势,应用全国知识产权质押信息平台和现有知识产权服务窗口等线上线下方式,做好信息查询和金融产品汇集展示,畅通企业贷款渠道,提供融资产品推广、政策咨询、登记查询等综合服务。组织园区开展企业知识产权融资需求和建议常态化收集机制,形成知识产权融资项目需求库,拓宽金融机构与园区企业供需对接渠道。

  九、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专业人才培养

  组织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人才专项培育工作,加强对银行信贷专员、知识产权专业人才的互通培养。组织论坛、沙龙等活动,促进银行、担保公司、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企业群体等开展质押融资业务交流,为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高质量服务提供有效保障。与高校、科研院所配合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相关教育培训,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人才基础建设。对于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人才,给予通报表扬、个人及团队经验宣传推广等激励措施。

  十、强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保障

  市知识产权局、市版权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金融监管局、北京银保监局和人行营业管理部组成北京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高质量发展工作联席会,每年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联席会办公室设在市知识产权局。市知识产权局统筹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市财政局提供资金支持,北京银保监局、市金融监管局、人行营业管理部等部门提供政策指导,全力加强组织保障和资金保障。充分调动各区、中关村示范区各分园区和金融机构积极性,共同推动北京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相关支持政策落地。中关村知识产权促进中心具体负责相关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推进落实。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责任编辑:LXY)

原文链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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