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
现组织开展2023年市级重点实验室、产业技术研究院、技术创新中心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申报
1.市级研发平台采用线下纸质材料申报推荐方式,各归口管理部门按照相关管理办法及申报指南进行审核、逐级申报,市直单位直接上报,其他单位通过所在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申报。
2.截止时间:2023年8月31日。
二、立项评审
1.市科技局根据年度建设发展目标和申报情况,组织专家对申报的研发平台进行论证评审,择优确定2023年新建市级研发平台。
2.评审结果经研究审定后,进行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认定为新建市级研发平台。
三、有关事项要求
1.各归口管理部门要严格审核各类平台申报的基本条件,择优组织申报和进行推荐,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申报推荐任务。
2.申报书、实施方案按照相关平台申报材料编写提纲进行编写,有关内容应符合该类平台建设与运行管理的要求。
3.采取纸质材料申报。纸质申报材料由申报书、证明材料组成,采取A4纸正反打印或复印,按顺序胶装成册,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归口管理部门。纸质申请材料和市级研发平台申报汇总表(附件7)一式两份由归口管理部门加盖公章后于8月31日前统一报送至市科技局资源与平台科,同时将市级研发平台项目申报书及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kjjjhk2011@163.com。
四、联系方式
资源与平台科 秦猛 3288322
地址:邢台市襄都区红星街139号市政府北院
2023年7月28日
原文链接:
免责声明:
本站(华夏泰科)部分信息来源于有关部门官方公示信息,本站进行整理发布,如果信息涉及侵权,请提供权属证明,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
TOP
客服
电话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