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有关企业:
根据《广元市科技创新平台管理办法》,我局将启动2023年度市级科技创新平台认定工作。现将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具有较完善的组织机构及研究、开发和试验条件,有健全的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和激励机制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均可申报广元市科技创新平台。具体申报类型、认定条件等详见《广元市科技创新平台管理办法》(附件1)。
二、申报方式
由企事业单位自主申报,各县(区)、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统一推荐。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申报单位需报送以下材料:填写《广元市科技创新平台基本信息表》《广元市创新平台认定申请书》(附件2、附件3)并装订成册,一式3份(附电子版)报送至辖区内科技主管部门。
(二)审核推荐要求
1.各县(区)、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申报材料的初审和汇总,并在规定时限内报送推荐函及申报材料至市科技局高新科。
2.各县(区)、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推荐不超过2家。
3.申报推荐截止日期为2023年8月28日18:00,逾期不予受理。
四、咨询方式
市科技局高新科 张丹 3264252
地址:广元市人民路南段93号
广元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7月28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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