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促进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商务规字〔2022〕3号)等文件要求,我局拟定了2023年广州市促进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事项安排方案,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7月29日—8月8日。
若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于公示截止前以书面形式向广州市商务局反映。单位意见加盖公章,个人意见请署名真实,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具体联系方式、反映的具体事项和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将不予受理。该公示资金计划不是最终下达资金计划,不作为相关单位获得资金扶持的依据。
广州市商务局
2023年7月28日
(联系人:林岚,电话:81096078,电子邮箱: linlan@gz.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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