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区科技局(工科局):
为落实《赤峰市人民政府关于“十四五”期间促进科技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我局对2022年度赤峰市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项目进行征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赤峰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未被列入失信行为记录;
2.企业有研发投入,并规范归集且单独设立研发支出辅助账;
3.企业2020年度和2021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已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4.如企业是纳入国家科技统计调查的规上企业(规上工业企业、规上服务业企业和特、一级建筑业企业),在满足本条上述三个条件的基础上,还须按照统计部门要求如实填报2020年度和2021年度企业研发统计年报报表。
二、补助标准
企业2021年度研发费用比2020年度研发费用增量部分,按照20%给予企业后补助支持,最高限额500万元,补助额度少于1万元的不予补助。
三、申报材料
1. 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申报表(附件1)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2020年度和2021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表及《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附表;
4.企业2020年度和2021年度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
5.纳入国家统计局R&D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的企业,提供年度统计报表(107-1表和107-2表)。
四、相关要求
请申报单位按以上要求装订纸质材料,签字盖章后,报送到本地区科技局(工科局)。各地区科技局(工科局)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于8月11日前将盖章后的“2022年度科技创新奖补申报项目汇总表(研发投入后补助)”(附件2)、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市科技局规划科。
申报单位应如实填报研发经费、营业收入、综合经济贡献等数据,对于弄虚作假虚报上述数据、涉嫌骗取补助资金的,一经查实,取消补助资格,全额追回已发放补助资金,并按照相关规定纳入失信行为记录,采取相应限制措施;对于涉及违法的企业,追究其法律责任。
联系人:张贺 王天琪 8335509
地址:市党政综合楼C座521
附件:
1. 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申报表
2. 2022年度科技创新奖补申报项目汇总表(研发投入后补助)
赤峰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7月26日
原文链接:
免责声明:
本站(华夏泰科)部分信息来源于有关部门官方公示信息,本站进行整理发布,如果信息涉及侵权,请提供权属证明,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
TOP
客服
电话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