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园区)人社局、财政局,江北新区党群工作部、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引领性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宁委发〔2022〕1号)和《关于印发<南京市企业专家工作室建设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宁人社规〔2022〕1号),为做好市级企业专家工作室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结题验收采取企业自愿申请的方式,申请对象为2021年度及以前入选的市级企业专家工作室。企业专家工作室挂牌不超过三年,引进的专家领衔企业重点项目研发和人才梯队培养,如期完成既定各项工作目标,取得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二、申请流程
1.设立市级企业专家工作室的企业填写申请材料后,向所在区人社部门提出结题验收申请。
2.各区(含园区,下同)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于2023年8月31日前将审核通过的材料提交至市人社局。
3.市人社局牵头组织开展项目结题验收,全面考核专家在企业全职工作情况、年薪、企业自身对专家工作室的投入、项目产出数量和质量、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4.市人社局、市财政局确定考核结果并联合发布结题验收通过名单。
三、申请材料
1.南京市级企业专家工作室结题验收申报表(见附件1、附件2)。
2.附件证明材料清单(原件备查)。
以上材料纸质件一式7份,同时需报送电子稿。
四、有关事项
1.申请企业要按照资助协议书要求和结题目标,认真抓好项目执行,如期完成项目进度,提供的结题材料要内容齐全、真实有效。
2.各区要高度重视市级企业专家工作室结题验收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审核申报材料,严格把关,确保项目取得实效。
联系人: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开发和流动管理处钱明
联系电话:(025)68788121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65号新城大厦D座16F77室
附件:
1.南京市级企业专家工作室(个人)结题验收申报表
2.南京市级企业专家工作室(团队)结题验收申报表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京市财政局
2023年7月6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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