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我市对外投资合作高质量发展,鼓励企业承接境外建设工程项目,根据《深圳市关于推动对外投资合作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商务合作字〔2021〕37号)、《深圳市商务局〈关于推动对外投资合作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深商务规〔2022〕8号)、《深圳市商务局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商务规〔2020〕2号)等有关规定,我局决定组织实施2023年对外投资合作扶持计划(对外承包工程绩效增长奖励事项)专项资金申报工作。
请按照《深圳市商务局2023年对外投资合作扶持计划(对外承包工程绩效增长奖励事项)申报指南》(见附件)规定的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受理时间等要求,认真组织申报材料,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开展申报,我局将按照规定的程序组织审核。
特此通知。
深圳市商务局
2023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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