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总工会: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的要求,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激发科技工作者在新时代新征程自觉肩负起科技创新使命责任,凝聚起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奋进力量,现决定在全市开展“科技之星”选树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北、视察石家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届四次全会和市委十一届五次全会部署要求,开展“科技之星”选树活动,深入挖掘一批在科学研究、技术攻关、技术推广、科技成果转化、科学普及等方面作出突出成绩的优秀科技人员先进事迹,在全社会形成尊重知识、崇尚创新、尊重人才、热爱科学、献身科学的浓厚氛围,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美丽省会城市贡献力量。
二、选树标准
石家庄市地域内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科技人员事迹均可收集。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风廉洁,遵纪守法;恪守科学道德、树立良好学风;淡泊名利、艰苦奋斗、无私奉献。
(二)科技成果以近五年在国内取得为主,作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方面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作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作出突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4.获得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项;
5.在我市五大主导产业领域企业工作或自主创业,作出突出贡献的各类人才。
(三)事迹感人。适合公开宣传,有突出的先进性、代表性和影响力。
(四)否决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活动:
1.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至今未撤销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3.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未过影响期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或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
5.有其他不适宜参与活动的情形。
三、组织领导
活动由石家庄市科学技术局、石家庄市总工会联合主办,成立由市科技局、市总工会主管领导为组长的石家庄市“科技之星”选树活动领导小组,成员由市科技局、市总工会相关科室负责同志及有关专家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政策法规科及市总工会经济技术部,负责石家庄市“科技之星”选树活动的策划、组织和宣传。
四、活动安排
(一)收集阶段(7月19日—8月15日)。各县(市、区)科技管理、总工会等部门要广泛动员,深入挖掘身边科技人员立足本职、干事创业的感人事迹,按照富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原则,严格遵守选树标准,收集一批先进典型事例报送选树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汇总阶段(8月16日-9月15日)。选树活动领导小组根据收集人选的工作事迹、道德品质、所获荣誉等,初步选出2023年度石家庄市“科技之星”提名人。
(三)网络展示(9月16 日—9月30日)。在“石家庄科技”“石家庄工会”微信公众号开展石家庄市“科技之星”网络宣传展示点赞活动,集中展示石家庄市“科技之星”提名人的事迹风采。
(四)选树宣传(10月1日-12月31日)。结合网络点赞数量、先进事迹是否具有代表性等,选树2023年度石家庄市“科技之星”。对选树的“科技之星”先进典型事迹,通过各级媒体、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广泛宣传,对选树的2023年度石家庄市“科技之星”优先推荐申报上一级荣誉。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开展“科技之星”选树活动是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抓手,是做好科技人员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工作的实际举措。要提高工作站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密组织实施,积极稳妥做好收集报送工作,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搞好统筹协调。要切实履行职能,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加强协调、形成合力,组织好本辖区“科技之星”选树活动,及时报送典型事迹,共同把活动抓出质量、抓出声势、抓出影响。
(三)注重加强宣传。各县(市、区)要积极组织收集本级“科技之星”典型事迹,深入挖掘优秀科技人员典型,真正把事迹突出、群众公认的“科技之星”报送上来。要加强活动宣传力度,增强活动影响力,共同营造科技界踔厉奋发、实干兴邦的浓厚氛围。
(四)严格条件推选。要在广泛宣传发动的基础上,严格按照选树标准收集报送,事迹必须典型、真实。于8月15日前将《2023年石家庄市“科技之星”先进事迹征集表》(见附件)盖章扫描件及word版、个人主要事迹电子版(2000 字左右)报选树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kjjzfc318@sina.com)。
联 系 人:杨辉
联系电话:85057966
电子邮箱:kjjzfc318@sina.com
石家庄市科学技术局 石家庄市总工会
2023年7月18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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