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顺利推进贵阳贵安科技创新券的实施,根据《贵阳贵安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指南。
一、申领条件
根据《管理办法(试行)》,创新券的申领对象为在贵阳贵安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一)当年度或上年度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二)有效期内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三)入选贵阳贵安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
(四)规模以上企业。
创新券申领、使用和兑付通过“贵商易”平台(https://guishangyi.gogpay.cn/)完成,本年度申领创新券的企业需在“贵商易”平台“科技云专区”完成“企业创新能力测评”。
二、支持范围
创新券支持的服务范围包括企业在科技创新过程中所需要的企业咨询、技术研发、技术转移、检验检测等服务。企业可根据实际需求选择不同的服务类别。
(一)企业咨询服务:支持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
(二)技术研发服务:支持企业向服务机构购买研发设计和专业技术服务。
(三)技术转移服务:支持企业向服务机构购买技术评价、技术交易和投融资服务。
(四)检验检测服务:支持企业向服务机构购买产品设备检验和信息技术检测服务。
每项服务类别的兑付比例、兑付上限和兑付要求详见附表1。
三、发放家数
(一)本年度企业咨询类创新券发放不超过2000家,符合条件的先领先得。
(二)本年度其他服务类创新券发放不超过120家(其中贵安新区不超过20家),符合条件的先领先得。
四、申领流程
(一)申领创新券
企业在“贵商易”平台上注册并实名认证,进入科技创新券页面,选择企业类型和服务类别,并根据提示填报或上传相关资质证明,如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编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及其他相关资质证书等,高企培育库企业和规上企业由系统判定。
(二)发放创新券
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相应额度的创新券。
五、使用和兑付
(一)企业咨询类
企业完成当年度的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后,通过“贵商易”平台申请兑付,上传当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受理通知书等兑付材料。
(二)其他服务类
企业使用创新券向入驻“贵商易”平台的服务机构购买科技服务,服务完成后由服务机构申请兑付;企业与未入驻平台的省外高校、科研院所合作时,服务完成后由企业通过“贵商易”平台申请兑付。
1.服务机构申请兑付流程
(1)企业在“贵商易”平台上选择服务机构已经上架的服务产品进行下单。
(2)服务机构在“贵商易”平台确认接单,上传双方确认的合作意向书。
(3)管理中心对双方的合作意向书中符合创新券支持范围的服务及金额予以审核,按核定金额的50%拟定创新券支持额度,最高不超过20万。
(4)双方签订正式服务合同,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向服务机构支付创新券可抵用额度以外的服务费用。
(5)在合同履行完毕后,服务机构在“贵商易”平台上申请兑付。需上传以下兑付资料:
①服务合同。服务合同内容应与上传“贵商易”平台的合作意向书内容一致。合同签订日期不早于《管理办法(试行)》发布之日。
②发票金额与实际产生的交易行为一致,发票清晰完整,发票需备注用于科技创新券服务。
③收款凭证。服务机构收到的所服务项目的收款凭证,凭证清晰完整。
④服务成果证明材料(如检验检测报告、技术解决方案等)等相关附件。
2.企业申请兑付流程
(1)企业与服务机构签订服务合同,线下支付服务机构全额的服务费用。
(2)企业在“贵商易”平台上填报为企业提供服务的科技服务机构和相对应的服务类别,并上传服务合同。
(3)合同履行完毕后,企业在“贵商易”平台上申请兑付,上传以下兑付材料:
①发票。发票金额与实际产生的交易行为一致,发票清晰完整,发票需备注用于科技创新券服务。
②付款凭证。企业支付服务机构的付款凭证,凭证清晰完整。
③服务成果证明材料(如检验检测报告、技术解决方案等)等相关附件。
六、审核及资金拨付
管理中心对企业或服务机构提交的兑付材料进行审核,贵阳市科学技术局、贵安新区大数据和科技创新局进行复核并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分别进行资金拨付。
七、申领、使用及兑付时间
自7月31日起,企业可以在“贵商易”平台上申领创新券。企业咨询类创新券应在10月20日前完成使用及兑付;其他服务类创新券须在12月31日之前使用,并在使用后1年内兑付,技术研发类服务可在使用后2年内兑付。
八、申报咨询
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政策咨询:0851-84841107(贵阳市)
0851-88902261(贵安新区)
申报系统技术咨询:4006658820
贵阳市科学技术局 贵安新区大数据和科技创新局
2023年7月27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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