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中西部和东部重点地区承接产业转移平台建设专项相关要求,为做好承接产业转移平台建设项目储备,我委拟向社会公开比选重点地区承接产业转移平台建设项目库编制承接单位,请有意向且具备相应研究能力的单位积极报名并提交相关材料,我委将组织有关单位、行业专家进行比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编制要求
(一)研究内容:以两江新区、沿江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等为重点,聚焦提升产业孵化及配套公共服务等平台功能,梳理形成3年内拟规划建设的基础设施、园区改造、公共服务等重点项目,分类择优建立项目储备库。
(二)经费标准:参选单位报价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大写:人民币贰拾万元整)。上述报价所针对的范围是项目库编制全部工作内容。除上述费用外,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三)时间要求:2023年11月 30日前提交研究成果等材料。
二、参与要求
(一)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二)业绩要求:比选人近五年承担过省(区、市)项目库编制或承接产业转移平台项目策划等工作。
(三)人员保障:项目负责人应拥有丰富工作经验,能亲自组织、指导和参与项目,开展实质性研究工作。项目负责人须是副高级及以上或同等职务职称的研究人员。
(四)履约信誉:近三年内合同履行方面无不良记录。
(五)质量保证和控制:能够按时完成规划编制工作,项目组人员能常驻重庆,参选时提交的研究团队人员在项目开展过程中不得更减,确保能够持续提供服务支撑。
三、申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一)申报方式:申报单位应填写《重点地区承接产业转移平台建设项目库编制申报书》,准备纸质版一式五份(首页及尾页加盖鲜章,联合申报的由牵头单位加盖公章,其他单位相关负责人签字),电子版一份(刻盘),相关资料密封送至指定地点。
(二)截止日期:2023年8月2日18点前。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余潞
联系方式:67575079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洪湖西路16号建发大厦406室
邮 编:401142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7月26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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