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社会服务机构:
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社会企业发展的意见》(京社领发〔2022〕3号)精神,进一步推进社会企业高效优质发展,2023年,市委社会工委市民政局继续支持指导北京社会企业发展促进会开展北京市社会企业认证工作。根据市委社会工委、市民政局工作要求,为协助做好认证宣传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证范围
申请认证的社会企业一般应为北京地区依法登记的企业或社会服务机构,以追求社会效益为优先目标,致力于依靠提供产品或服务等商业手段解决社会问题。重点认证养老助残、家政服务、物业管理、托幼服务、特殊群体就业、环境保护、应急管理、社区服务等民生保障类社会企业和为老年人、妇女、儿童、残疾人、失业人员、农民工、困难家庭、社区矫正人员等特定群体服务的社会企业。
二、认证条件
申请认证为社会企业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使命任务:以追求社会效益为优先目标,有具体明确的社会目标指向,且在公司章程或相关材料中有明确表述。
(二)注册信息:在北京依法登记注册成立一年以上的法人单位,并有相应的在京纳税记录。在全国或其他省市通过社会企业认证并在北京依法登记注册的,其年限不受本条限制。
(三)信用状况:法人单位信用良好,主要负责人近三年无严重失信记录。
(四)经营管理:有不少于3人的全职受薪团队,财务制度健全,实行独立核算,内部经营管理规范。
(五)社会效益:有可测量的证据显示其创造的社会价值,以普惠价格提供民生领域产品或服务。
(六)可持续发展能力:提供有价值的产品或服务,有清晰的商业模式,能实现财务可持续性和盈利性,有机制保证其社会目标的稳定。
(七)利润分配:年度35%以上的税后利润用于投入公益事业或企业自身发展。
三、时间安排
本年度社会企业认证工作已于近期启动,将按照申请—评审—公示—确认的程序开展。其中,认证申请时间从即日起至8月31日止。
四、申请方式
方式一:直接点击网上申报链接http://bj.socialenterprisechina.com/login.html进行申报。
方式二:关注微信公众号“北京社会企业发展促进会”,扫描二维码进入申报通道。
请符合认证条件且有申请意向的企业及社会服务机构按时登录申报网站申请认证。
五、注意事项
1.准确把握社会企业认证范围。原则上推荐认证的社会企业以在京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主体为主,同时,为加快培育和发展新兴领域,可适度扩大推荐范围,鼓励符合条件的民生保障类和特殊群体服务类社会服务机构积极参与社会企业认证工作。
2.2021年通过认证的北京市社会企业,其资格有效期已到。可按照自愿原则重新申请认定,未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3.北京社会企业认证流程及具体认证工作请关注“北京社会企业发展促进会”微信公众号进行查询。
北京市怀柔区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25日
责任编辑:王鑫培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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