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科技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我厅启动2023年度贵州省基础研究(决策科学类)计划即报即评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相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和时间
(一)申报方式
通过贵州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网址:http://xmgl.kjt.guizhou.gov.cn)进行网上申报,无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
(二)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为2023年7月27日9:00至8月9日18:00,管理系统将在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8月9日18:00自动关闭。项目申请人、申报单位、归口管理部门须在此时间内完成项目申报、提交和推荐工作,逾期不再受理。由于无纸化申报带来大量电子材料上传,因大量集中在线填写申请书和上传附件材料会导致管理系统运行变慢等情况,将影响项目正常申报,请尽可能提前完成网上申报所有程序。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身份获取
未注册账号的单位或个人,需登录管理系统完整、如实填写相关信息进行身份注册,已注册使用账号的直接登录申报。
(二)申请书填报
项目申请人严格按照本通知及指南(见附件)以及管理系统提示要求,本人填写申请书(含签字页)、提交附件材料,确认无误后在线提交至申报单位。项目申请人对项目申报负全责,须逐项检查类别、名称是否一致,避免出现材料缺失、页面不清晰、文件无法打开等问题,确保申报内容及附件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其中申请书中项目参与人员签字页须下载打印并经所有参与人员本人签字后扫描上传至管理系统,签字页原件由项目申请人留存备查。涉密内容不得在网上申报。
(三)申报单位线上审核
申报单位履行管理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本通知及指南要求,组织本单位的项目申请工作,对项目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按要求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履行审查职责,及时在线完成项目申报审核和提交。对符合申报条件及要求的申报项目,申报单位须下载申请书单位盖章页,盖章后扫描上传至管理系统,并在线提交至归口管理部门。在立项前如有负责人调离等重大变动情况,应及时向归口管理部门和省科技厅报告。
(四)归口管理部门线上推荐
归口管理部门应认真履行审核和推荐责任,确保推荐的申报项目真实完整、符合要求。省属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省管国有大型企业和中央在黔单位可直接向省科技厅申报;其他企事业单位须按属地原则由所在市(州)科技管理部门作为归口管理部门推荐至省科技厅。归口管理部门应及时在线完成审核和推荐,不需要对推荐的申报资料盖章,对符合申报条件及要求的申报项目不得拒绝推荐,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及要求的申报项目应说明理由。
(五)形式审查
1.申报结束后,省科技厅对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对通过形式审查的,予以受理;对未通过形式审查的,通过管理系统向项目申请人一次性告知审查结果及具体理由。对信息填写失误和不完整、缺失附件材料等情况导致形式审查未通过的,允许补正一次。补正后仍不符合本通知及指南要求的,将不予受理。
2.对形式审查结果有异议的,项目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管理系统向省科技厅提出复审申请。复审申请次数不得超过一次,逾期未提出复审申请的视为无异议。
3.项目内容审查贯穿项目申报、评审、立项全过程,如发现不符合本通知及指南申报条件和要求的,或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不受理和取消评审、立项等处理。
4.形式审查未通过的,视申请人未成功申报项目,不作为限项申报的情况。
三、其他事项
1.申报截止日前,项目申请人、申报单位、归口管理部门均可在线主动撤回项目申请书进行内容修改或补充完善附件材料。修改完善后,按照上述申报程序和要求进行在线审核及推荐。申报截止日后,不得更改项目申请书及附件材料的任何内容。
2.如有违反本通知或指南中相关要求的行为,按照规定将申报单位或项目申请人纳入科研诚信记录。
3.省科技厅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代理项目申报事宜。
四、申报咨询
管理系统的技术咨询由省科技创新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负责(0851-85817379),其余问题由科技项目管理处负责(0851-86987256)。
2023年7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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