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工信局,无锡经开区经发局:
为鼓励和支持创新产品推广应用,不断提高我市企业技术装备水平,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根据《无锡市创新产品认定管理办法》(锡工信规发〔2022〕4号)要求,现将我市创新产品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报“创新产品”的单位必须在无锡市(含江阴、宜兴)注册成立一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地位,信用记录良好,财务会计制度健全。
二、申报条件
1.拥有高水平的研究开发机构、部门或人才团队;且知识产权明晰,能代表先进技术的发展方向。
2.产品必须在无锡市行政区划范围内生产,产品的关键部件、核心技术、注册商标来自申请单位。
3.产品的技术水平在同类产品中达到国际先进或处于国内领先,突破国际国内关键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4.产品质量可靠,符合国家及省市有关的产品质量标准要求和相关的生产、销售规定及特定要求。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被认定:
在工业企业资源利用绩效评价系统中等级为D类的;
在申请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的;
近三年有严重失信行为的。
6.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经所属企业申请,可直接认定为无锡市创新产品:
已被列入《江苏省重点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目录》且在有效期内的创新产品;
近三年内经市级及以上部门认定的首台(套)重大装备、首版次软件、专精特新产品、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品;
省级及以上制造业(产业、技术)创新中心首次投放市场的产品(每年不超过2项)。
7.每家企业最多可申报3项。
三、申报程序
拟申请企业按属地管理原则向所在地工信部门提出申请;
各地区工信部门根据认定条件和要求,对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报无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无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四、申报材料
1.《无锡市创新产品认定申请表》。
2.企业和产品简介。企业简要情况,产品研发、投产情况,主要创新点及应用领域等(500字以内)。
3.真实性承诺。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盖公章。
4.产品技术总结。攻克的技术难点、技术创新点、主要工艺路线等。
5.相关证明材料:
(1)产品相关的专利证书或软件著作权证书。
(2)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测试报告。
(3)产品标准。
(4)客户应用证明或客户意见等。
(5)其它证明材料
请各地区于8月18日(星期五)前将纸质材料1份(加盖公章)报我处,电子版汇总表同时反馈。
联系人:王东升电话:0510-81821649
邮箱:410880821@qq.com
无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7月25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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