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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发布深圳高新区生物孵化器2023年第3批创新型产业用房租赁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3年07月25日 11:09:34 发布部门: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收藏

  为促进我市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依据《深圳市创新型产业用房管理办法(修订版)》(深府办规〔2021〕1号),现对深圳高新区生物孵化器创新型产业用房公开招租。

  一、项目情况及其房源信息

  (一)项目基本情况

  深圳高新区生物孵化器位于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一道,是深圳市政府投资建设的支持生物医药和生命健康产业创新型中小微企业的专业孵化器,是科技部火炬中心认定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此次公开招租面积2759.91平方米。

  (二)拟招租房源信息

序号

房号

面积(㎡)

用途

配套设施设备

备注

压缩

蒸汽

纯化水

空气

1

1-204

80.36

办公室

 

       

2

1-205

85.47

办公室

 

       

3

1-206

92.28

办公室

 

       

4

1-211

63.31

办公室

 

       

5

1-212

64.46

办公室

 

       

6

1-307

64.49

办公室

 

       

7

1-308

63.34

办公室

 

       

8

1-309

63.34

办公室

 

       

9

1-310

63.34

办公室

 

       

10

2-102A

163

实验室

整间出租

11

2-102B

48.34

办公室

 

     

12

2-305A

157.62

实验室

整间出租

13

2-305B

46.74

办公室

 

     

14

2-402A

159.57

实验室

 

整间出租

15

2-402B

47.32

办公室

 

     

16

2-403A

159.57

实验室

 

 

整间出租

17

2-403B

47.32

办公室

 

     

18

2-404A

159.57

实验室

 

整间出租

19

2-404B

47.32

办公室

 

     

20

2-406

167.71

实验室

 

 

21

2-503A

160.54

实验室

 

整间出租

22

2-503B

47.61

办公室

 

     

23

2-601A

171.11

实验室

 

整间出租

24

2-601B

45.89

办公室

 

     

25

2-602A

171.81

实验室

 

整间出租

26

2-602B

50.95

办公室

 

     

27

2-603A

171.81

实验室

 

整间出租

28

2-603B

50.95

办公室

 

     

29

2-604

44.77

办公室

 

     

合计

2759.91

             

  (三)租金:55元/平方米/月

  (四)租期:5年

  (五)装修免租期:2个月,免租期间须按时支付租赁房屋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及因使用租赁房屋所产生的其他费用。

  (六)物业管理:危化品管理及检查、园区停车场等

  (七)装修:各层电梯厅、公共走道、公共卫生间等办公区域已装修,办公室已简装,实验室为毛坯房状态,入驻企业需自行装修。

  (八)其他费用:物业管理费、水电费、设备服务费等其它费用按大楼统一标准另行收取。

  二、政策依据

  《深圳市创新型产业用房管理办法(修订版)》(深府办规〔2021〕1号)、《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创新型产业用房管理的实施细则》(深科技创新规〔2022〕5号)。

  三、可申请房型

  可申请房型为办公室、实验室。原则上,实验室最多可申请2间。

  四、产业扶持方向

  (一)小分子药物;

  (二)高端疫苗;

  (三)医疗器械和诊断试剂;

  (四)合成生物、细胞与免疫、核酸等新型生物药。

  五、申请条件

  申请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申请条件:

  (一)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产业用房申请情况,满足下列情况之一:

  1.新租:目前未租赁市科技创新委创新型产业用房,注册时间不超过2年(注册时间为2021年7月31日后);

  2.换租:已租赁市科技创新委创新型产业用房,需要换租至生物孵化器,申请租赁面积原则上不超过原租赁面积且承诺在租赁申请获批后一个月内办理原产业用房退租手续;

  3.扩租:已租赁生物孵化器,且注册地为生物孵化器,需要增加租赁面积。

  已租赁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其他同类型实验室创新型产业用房,不得申请扩租。

  (三)未曾在深圳购买产业用地,或购买产业用地但未办理产业用房建设竣工验收的;

  (四)近3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科研诚信异常名录、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五)申请单位的安全生产和环保工作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园区管理相关规定;

  (六)单位发展过程中不存在现实或者可预见的重大不利变化;

  (七)申请换租和扩租的单位近一年内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出现拖欠租金1个月以上的情况,不得申请入驻。

  申请单位存在虚假申报等违规行为并经查证属实的,市科技创新委依法取消其入驻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再次获得入驻资格。

  六、受理流程和审核程序

  (一)在线申请(初审)

  单位须统一通过“深圳市产业用地用房供需服务平台https://pnr.sz.gov.cn/d-cyyf/”网站进行在线申请(初审)。

  注:申请截止时间2023年8月14日。具体操作程序可查阅网站首页右上方的《企业在线申请用房操作指南》。

  (二)线下提交准入资格材料

  在线申请(初审)通过后,单位应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线下提交准入资格书面材料(所有材料须盖公章)。

  1.申请材料

  (1)申请单位(项目)基本信息表(附件1);

  (2)项目简介;

  (3)近三个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验原件);

  (4)上年度企业纳税证明复印件;

  (5)企业近三个月缴纳深圳社保明细证明原件;

  (6)员工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研究生及以上毕业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7)知识产权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8)上年度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复印件;(9)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10)拟入驻单位环保情况调查表(附件2);

  (11)其它证明或辅助材料复印件(如药品或器械注册批件、临床批件、人才认定证书、承担政府项目批件、知识产权申请及授权文件、获奖证书等)。

  注:以上复印件资料需盖公章

  初创企业以实际情况提供相关材料。

  2.受理机关

  (1)受理机关: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促进中心

  (2)联系人:陈先生

  (3)联系电话:0755-86528331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

  (4)提交纸质资料受理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一道生物孵化器1-304室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

  (三)产业中心对具有产业用房配置资格的申请单位在服务平台进行资质公示,经评定后对拟入驻企业名单进行结果公示。

  (四)拟入驻单位名单报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审定。

  (五)签署正式租赁合同。

  (六)入驻单位缴纳租赁保证金及首月租金、水电保证金(租赁保证金标准为承租房源月租金的两倍)。

  七、招租联系方式

  (一)园区产业招租邮箱:cheny@szsoftwarepark.com

  (二)申请材料咨询电话:0755-86528331

附件下载
附件1:申请单位(项目)基本信息表.docx(点击下载)
附件下载
附件2:生物孵化器拟入驻单位环保情况调查表.doc(点击下载)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23年7月25日

(责任编辑:liuwuyou)

原文链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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