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第八批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工作的通知》(苏工信服务〔2023〕291号)、苏州市工信局工作要求,现开展第八批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申报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1.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包括示范企业和示范平台两个类别。其中:
示范企业面向定制化服务、供应链管理、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全生命周期管理、总集成总承包、节能环保服务、生产性金融服务及其他服务型制造创新模式开展遴选;
示范平台面向定制化服务、供应链管理、共享制造、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全生命周期管理、总集成总承包、节能环保服务、生产性金融服务及其他服务型制造创新模式开展遴选。
示范企业申报主体为制造业企业,示范平台申报主体为从制造业企业衍生出的服务平台或第三方专业服务平台,包括应用服务提供商。申报单位应符合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基本条件(附件1),并按要求提供《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申报材料》等相关内容(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
二、申报程序及要求
1.请申报主体在2023年8月7日前,将申报书纸质版(一式2份)和电子版、申报情况汇总表电子版报送区工信局技术创新科。
2. 申报书格式要求:1.申报书应编辑目录,并按目录所列顺序,对应页码书本形式装订成册,不接受资料补充。2.请采用A4纸双面打印,胶装成册,盖骑缝章。书脊处请标注企业名称。3.申报材料中目录中所列内容须加彩色分隔页,贴彩色文字标签。未按以上要求装订的申报材料将不予受理。
3.服务收入证明材料建议提供专项审计报告。
三、联系方式
技术创新科:0512-65287617
地址:东吴北路28号国裕大厦二期1213室
电子邮箱:gxj.tzk@szwz.gov.cn
吴中区各板块联系方式
度假区产发局:66517880
经开区产发局:66565240
高新区产发局:66210125
四、附件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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