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农便〔2023〕218号
各省级农机装备与技术创新平台、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省级农机装备与技术创新平台建设和运行监测,根据《江苏省农机装备与技术创新平台管理办法(试行)》(苏农规〔2021〕1号)要求,省农业农村厅组织开展了省级农机装备与技术创新平台评价。根据专家质询、评价意见,评价结果如下:
一、江苏智慧牧业装备科技创新中心、江苏电动农机科技创新中心、江苏省耕整作业装备创新中心、江苏省植保装备创新中心等4个创新平台建设规范,创新成果较多,绩效明显,评为优秀等次。
二、江苏省旋耕科技创新中心、江苏省农村废弃物利用技术与装备创新中心、江苏省农机装备再制造技术重点实验室、江苏省现代农业装备工程中心等4个创新平台建设较为规范,有一定的阶段性成果,绩效较明显,评为良好等次。
三、江苏省渔业机械工程技术创新中心建设较为规范,运行一般,评为合格等次。
四、江苏省农业装备再制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经费投入少、无代表性成果、运行效益一般,请按照《江苏省农机装备与技术创新平台管理办法》一年内整改到位。
五、江苏省现代物理农业技术与装备创新中心,未按要求参加评价,予以撤销。
希望被评为优秀、良好和合格等次的9个农机装备与技术创新平台继续按照建设规划,围绕产业需求,进一步加强产学研合作,不断推进农机装备创新与成果转化,真正成为汇聚和培养优秀创新人才、开展农机化科技创新研究与交流的重要基地,为江苏农业机械化技术创新高质量发展走在全国前列作出应有的贡献。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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