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为进一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第22批)认定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省文件要求组织辖区内企业积极申报。
各县(市、区)工信部门请于2023年8月16日前,将推荐上报文(附可编辑格式的汇总表,附件2)报我局(技改创新投资科);将加盖企业公章后的企业认定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汇总后的企业电子材料(通过粤政易发送)一并送我局。
湛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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