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和经信)局、宜昌高新区科创局、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市级新型研发机构的建设工作,市科技局拟开展2023年度市级企校联合创新中心备案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企业在宜昌市内注册,属于独立法人资格的规上企业;
2.企业和高校、科研机构具有3年以上合作经历或者签订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协议,组织机构健全、规章制度完善;
3.具有结构合理的研发队伍,研发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高校或科研机构的研发人员不少于20%;
4.具有良好的技术研发试验条件,高校、科研机构应为企校联合创新中心提供必要的检测、分析、测试手段和相对集中的设施场所;
5.企业投入的研发经费,在企校联合创新中心成立后的三年内不少于100万元。
二、申报程序
1.单位申报。申报单位填写《宜昌市企校联合创新中心备案申报书》(见附件1),连同相关附件和证明材料装订成册,加盖企业和高校、科研院所公章后,将纸质材料(A4纸,一式一份,双面打印)及电子文档(PDF格式)报送所在县市区科技(和经信)局、宜昌高新区科创局。中省在宜或市属企业直接报送市科技局。
2.基层推荐。各县市区科技(和经信)局、宜昌高新区科创局对申报单位及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后,将加盖公章的汇总表(见附件2)及申报材料报送市科技局资源配置与管理科。各有关单位应严格把关,择优推荐。
3.申报时间。自即日起,到2023年8月6日截止,逾期不再受理。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市科技局资源配置与管理科 胡晓芸何鑫
联系电话:0717-6734554
宜昌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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