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人社函〔2022〕316号)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工作部署,现就做好我市2023年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遴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要求
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以新建项目为主,申报条件参照粤人社函〔2022〕316号要求。已确定为国家级技能人才工作室的技能领军人才不再重复申报,已确定为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的单位需经省级考核评估后择优申报,有关考核评估工作待省进一步明确,暂不纳入本次申报。
二、申报程序
(一)自主申报
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填报《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表》《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广东省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情况摘要表》《广东省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情况摘要表》、相关佐证资料和配套资金证明文件等,按要求报送至我局职业能力建设处。
(二)遴选推荐
分配我市1个基地和1个大师工作室名额。我局组织专家评审,统筹产业布局、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等方面后确定最终推荐名单并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三、有关要求
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尽快组织开展申报工作,相关材料于7月24日前报送至我局职业能力建设处(越秀区连新路43号1002室),电子版(Word版和PDF盖章版)同步发至邮箱gzzjc@gz.gov.cn。摘要表、申报表和佐证材料(含配套资金证明文件)分开装订,其中摘要表(一式一份)、申报表和佐证材料(各一式六份)。逾期申报无效。
(联系人:区晓丹、黄晓峰,联系电话:020-83397517、83391392)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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