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开展2023年山西省省级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绩效评价工作。
①新申请认定2023年省级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的,请按照各自的管理办法和省厅通知要求提交材料;
②存量省级及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要积极申请择优评价,按照省厅通知要求提交材料,省厅将对绩效评价成绩优异的孵化器给予奖励(政策依据《关于强化市场主体倍增要素服务保障的若干措施(试行)》第49条)。
③三年到期的省级众创空间要积极申请重新认定,在提交认定材料基础上,额外提供企业培育、社会贡献、载体发展等相关证明材料,省厅将对重新认定中评价优异的众创空间给予奖励(政策依据《关于强化市场主体倍增要素服务保障的若干措施(试行)》第49条)。
④申报材料一式六份,8月23日前报送至运城市科技局统筹科(材料装订前,建议先联系市科技局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省厅科技企业孵化器通知链接:https://kjt.shanxi.gov.cn/xxgk/zfxxgkml/acs_11737/gjyqykjhzc/202307/t20230720_8968267.shtml
省厅众创空间通知链接:https://kjt.shanxi.gov.cn/xxgk/zfxxgkml/acs_11737/gjyqykjhzc/202307/t20230720_8968301.shtml
联系方式:0351-871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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