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苏州市推进数字经济时代产业创新集群发展的指导意见》文件要求,进一步推进我市数字经济发展,促进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创新驱动和转型发展,不断提升综合竞争力,现决定组织开展苏州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推动数字产业化发展“头雁”企业评选工作。
一、有关要求
本次评选采用企业自愿申报、属地推荐、现场答辩的方式,申报企业参照《苏州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推动数字产业化发展“头雁”企业评估指引(试行)》(附件1),认真编制“头雁”企业申报书(附件2)。
已入选的“头雁”企业,请填写反馈“头雁”企业评估信息表(附件3)
二、工作要求
申报企业按照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工业软件、通用软件(行业应用软件)方向,择一申报。
申报企业需按要求如实填写申报书,如发现申报信息中存在虚假内容,将取消申报企业在本年度和未来两年的申报资格,并进行公示。
于2023年7月27日前请将申报材料(纸质和扫描电子版各1份)报送至吴中区工信局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科。申报书统一采用A4纸正反胶装打印(佐证材料较多可在保证清晰度的前提下适当缩印)。
三、地址及联系方式
材料报送地址:吴中区东吴北路28号国裕创新大厦1216室
电话:66566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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